作者enterpirse (小嘉)
标题Re: [问题] 工作契约上的「抛弃法律先诉抗辩权」
时间Sat Nov 22 10:27:08 2025
※ 引述《kelly19821 (在水伊芳)》之铭言:
: 如题,工作单位要我签的工作契约,文末写同意以上….各内容,并抛弃法律先诉抗辩权。
: 实在不懂这个什麽意思,望好心人回答,谢谢
先诉抗辩是一种为保证人设计的权利
例如:甲找工作,乙是保证人,甲造成公司损失,公
司找上乙求偿,这时乙可以主张先诉抗辩,也就是你公
司必须先向甲这个主债务人的财产以法律途迳强制执行,
而无效果,才能找上乙这个保证人。
(不过乙可以选择放弃先诉抗辩,这样公司可以不用找甲,
跳过甲直接找乙)连带保证人就没有先诉抗辩权喔。
所以你碰到的问题,有两种可能
一、这是一份需要保证人保证的工作合约,而先
诉抗辩是给保证人签的。
二、这是一份法学素养很差的人写的合约,他以为
放弃先诉抗辩,可以限制员工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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