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rquelin (REI)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拍车窗提醒车辆被告恐吓
时间Sat Jan 10 23:00:58 2026
状况是:
对方休旅车准备停入路口旁停车格,斜插到一半,我骑脚踏车准备绕过对方的同时一台公车
驶近停等红灯,两台车因此把我夹在中间无法通行,故拍了休旅车一下示意往前开;在他移
动後我能通过就骑走了。中间我没开口说话对方也无鸣笛示意。
隔天(今天)被警方告知对方报案肇逃+恐吓,目前刚做完笔录。对方提供记录器是我骑经
过并传来碰一声。
之後就是侦查庭、调解吗?恐吓成案的机率高不高?我这种情况可以准备反制他诬告吗?
几个问题请教版上高手了,十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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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61.61.5.118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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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tevenchiang: 如果对方也会上这个版你就又要吃到一个妨碍名誉了01/10 23:51
2F:→ stevenchiang: 然後诬告机会没机会01/10 23:52
3F:→ stevenchiang: *几乎01/10 23:53
4F:→ stevenchiang: 我国诬告要件很严苛01/10 23:53
5F:→ stevenchiang: 另外恐吓机会也不是很高,但也要看诉讼上的答辩状01/10 23:55
6F:→ stevenchiang: 况和检察官的想法01/10 23:55
7F:→ stevenchiang: 肇逃方面成案的应该是行政方面,刑法的肇逃需要对01/10 23:56
8F:→ stevenchiang: 方有受伤,拍车窗应该很难让人受伤01/10 23:56
感谢您
※ 编辑: marquelin (61.61.5.118 台湾), 01/10/2026 23:57:23
9F:推 stevenchiang: 只能说现代人对维权比较积极,能别碰别人就不要碰 01/11 00:00
10F:→ marquelin: 拍窗是因为旁边就是大车有点危险单车也没法用喇叭提醒01/11 00:07
11F:→ marquelin: 当下对方也没有下车产生对话或冲突 我就离开了… 01/11 00:07
12F:→ maniaque: 当 POV 换成汽车,就变成有单车骑士撞上汽车产生声响01/11 08:22
13F:→ maniaque: 汽车驾驶看到脚踏车骑士示意到前面讨论,却看到脚踏车迳01/11 08:23
14F:→ maniaque: 自离开01/11 08:23
15F:→ marquelin: 有想过拍车辆的声响造成误会是碰撞的可能 但车主同时 01/11 08:36
16F:→ marquelin: 认定我撞上他後肇逃 又说该声响是在恐吓?除此之外双01/11 08:36
17F:→ marquelin: 方就没有互动了01/11 08:36
18F:→ maniaque: 看你当时的手势吧,反正就请乖乖先去做笔录,01/11 08:47
19F:→ maniaque: 欧,做完了,那就看笔录写啥,复讯问啥了....01/11 08:48
20F:→ maniaque: 不过警察也很厉害,无牌脚踏车骑士还找得到人01/11 08:48
21F:→ marquelin: 没比手势 就拍一下後车窗 能通行後就离开 是觉得也没 01/11 09:02
22F:→ marquelin: 有发生冲突 就提示的声响 怎麽也能说是恐吓 01/11 09:02
23F:推 saccharomyce: 你也告他恐吓+肇逃 然後去验伤告他过失伤害 01/11 12:10
24F:→ saccharomyce: 你可以抗辩对方擦撞到你 你拍车提醒对方却置之不理 01/11 12:11
25F:→ tomsawyer: 诬告普通人几乎没机会 01/11 21:34
26F:→ eno4022: 哪有诬告,你就确实有拍打不是吗?人家心生畏惧错了吗 01/12 07:11
27F:→ eno4022: 你还该祈祷检察官不要采信他,既然你真的有拍打的话 01/12 07:11
28F:→ maniaque: 要是车内的驾驶说,"看到一个人比出手枪手势,我好害怕"01/12 07:52
29F:→ maniaque: "怕他枪掏出来开离,所以我快速开离"01/12 07:52
30F:→ maniaque: "怕他枪掏出来开枪"01/12 07:53
31F:→ maniaque: 你说这样的笔录,对你而言,有没有杀伤力?? 01/12 07:53
32F:→ maniaque: "他撞了我,还说要开枪打我,我当时怕死了"01/12 07:56
33F:→ maniaque: 这样的假设,跟对方提告恐吓+肇逃,有没有吻合?? 01/12 07:57
34F:→ maniaque: 当一台车,你明知对方要倒进停车格,你却出手阻止01/12 08:02
35F:→ maniaque: "你为何要示意对方不要停入停车格"???01/12 08:03
36F:→ maniaque: 逼他往前开? 不就是你逼他放弃停车行为????01/12 08:03
37F:→ maniaque: 别忘了,"某位张X砍杀机车骑士时,也没有开口说话欧" 01/12 08:04
38F:→ maniaque: 公车停完红灯,就会继续往前开,你却用行动逼迫对方禁停01/12 08:07
39F:→ maniaque: 而无视现在是在红灯,绿灯後你就可以续行,对方继续停车01/12 08:07
40F:→ maniaque: 禁止人家停入停车格,少说也可以再加告强制罪,对吧01/12 08:08
41F:→ maniaque: 若真无心,建议你可以去求後车行车纪录影像来澄清01/12 08:12
42F:→ maniaque: 但我个人对於你所谓"示意往前开"无法苟同01/12 08:13
43F:→ maniaque: 停车位,好找吗?? 凭啥因为等红灯,就叫人家滚?? 01/12 08:13
44F:推 Sasamumu: 不可能有事啦.... 01/13 14:07
45F:→ saltlake: 原告声称被告比出手枪手势而害怕? 至少得先举证吧? 01/13 16:58
46F:→ maniaque: 举证? 那露鸟侠的被害者,要怎麽举证? 对吧01/13 17:02
47F:→ maniaque: 反正就等楼主侦查庭开完後,要不要来进一步在版上回报01/13 17:03
48F:→ marquelin: 说明一下 示意他往前开是「开进」停车格 不是什麽逼他01/13 18:24
49F:→ marquelin: 开走 他也确实往前开入车位了 空间才足够我骑走 另外 01/13 18:24
50F:→ marquelin: 我是要上人行道所以需要绕过该车辆 当下旁边公车已经 01/13 18:24
51F:→ marquelin: 贴在我龙头边缘了 公车往前开我就被撞了 01/13 18:24
※ 编辑: marquelin (61.61.5.118 台湾), 01/13/2026 18:26:07
52F:→ iambackhaha: 诬告不成立 01/20 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