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ne2026 (狗屎运超好)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就业法律规定
时间Tue May 5 01:21:31 2026
我国法律有规定哪些行业上班任职前一定要先到医院体健吗?
关於员工收到公司通知和到公司面试填写履历表有没有任何法律规范?
譬如
不论任何职业,就业前皆须先到医院体检?
应徵者收到面试通知,不论是否被录取,法律规定必须先填写公司制式员工履历?
填写员工履历跟个人资料隐私和资料保护法有关系吗?
满奇怪的
以前到公司面试没这麽麻烦
现在不管到哪面试录取後都要先去体检?
当初找工作投递履历时就有把履历给公司
到公司面试又要再填写公司的员工履历
有些是要求应徵者自己携带履历
这种增加大家的负担和成本的规定
对双方都没有好处
而且非常浪费社会和个人资源
有没有人跟我有同样的看法?
或是有不同的意见和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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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Jane2026 (1.173.244.186 台湾), 05/05/2026 01:21:56
1F:推 KKyosuke: 雇主於雇用劳工时,应施行体格检查 05/05 07:15
2F:推 leptoneta: 职业安全卫生法第20条:雇主於雇用劳工时,应施行体格 05/05 10:13
3F:→ leptoneta: 检查;对在职劳工应施行下列健康检查...下略 05/05 10:13
4F:→ iscu: 公司有自己的履历格式 方便管理归纳 05/05 15:07
5F:→ iscu: 大牌一点可以不要填 05/05 15:07
6F:推 kuo71027: 那我可要入职第一天遭遇重大伤病请求雇主赔偿罗 05/05 1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