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eCalmComes (宁静终於来了)
看板L_BoyMeetsGi
标题Re: [申诉] sex板主xicco任意公布信件
时间Tue Apr 6 21:24:46 2010
我发现你似乎有
断章取义的论述缺点,这篇文章除了回应你的说明,
也将指出你的这项问题:
1.
这是第一个你断章取义的例子
首先,你引用了着作权法第五十五条之「公益性之活动」bala bala...
旨要说明你合理使用我信件内容的合法性,
然而请看以下文章:
http://www.copyrightnote.org/crnote/bbs.php?board=11&act=read&id=64
着作权法第五十五条有规定,关於非营利活动的合理使用,其应符合以下条件︰
限於以「已公开发表」的着作为利用对象,若是未公开发表的着作,
基於尊重着作人之着作人格权,不得依本条加以合理使用。
我没公开发表过的东西,你是无法引此条法规做你所谓公益性之活动之合理使用的,
麻烦下次找资料时要把前後文看清楚一点,别因看到几句对你有利的内容就爽翻天,
这样只会让别人觉得你是班门弄斧。
2.
你提到所谓的举证必要程序:
由於你必须先以
公开他人信件的不合法手段来达到你举证的目的,
(sex板并非ptt所指定,可公布他人信件之板)
这在法务审理上,不管你证据有多明确,被你举发之违规者是不会有罪的,
不过重点还是在於
你无权在sex板公布信件。
3.
这是第二个你断章取义的例子
你提到我说
"我并没有反对其公布证据的主张"
我这句话放在"支持cawaiiherbie到violation检举那段话里",
即支持她依正确程序将证据公布於violation,
你硬要
断章取义解读成我无条件同意你们任意公布信件,
既然你对文章的理解和吸收力差,我只好在这重申一次,
我只支持同意信件公布於ptt指定之板面,这样够清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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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你又扯到什麽影射挑衅的,和本申诉无关的东西我就不讲了,
其实我教你怎样对付我才是合规定的,
当初cawaiiherbie收到信之後,如果在你发公告文劣退我之前,
她就先到violation提出检举,这样你公告时就可以合法引用violation的东西,
结果你见猎心喜,自己挖洞给自己跳,囧了吧?
现在已经教你们招式了,要乖乖学起来用,想改公告或重发公告就去搞吧~
不过就算亡羊补牢也为时已晚,无法改变你当初违规公布信件的事实,
而且只会证明你就只有这点程度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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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8.114.97.220
※ 编辑: TheCalmComes 来自: 58.114.97.220 (04/06 2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