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te530 (NET)
看板L_BoyMeetsGi
标题Re: [申诉] gay的版主们,纵容毒品文、诱导误导药ꨠ…
时间Sun May 23 11:56:48 2010
17402篇
我主动交付是死(事实上也没这问题,因为我不用管制药品,身上也的确也没持有),
我被搜出来也依然是死。
既然没有吸毒(摇头丸)的话,为何要说"主动交付是死、或被搜出来也是死?
这两句话,这是不是矛盾了?
这已经间接承认自己有吃摇头丸了吧
作者 pureman88 (人妖女王) 看板 gay
标题 [心情] 姊被警方遭疑持有摇头丸临检
时间 Fri May 21 00:25:35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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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的念头是,已经碰到类似倾城的毁灭事件了,
我主动交付是死(事实上也没这问题,因为我不用管制药品,身上也的确也没持有),
我被搜出来也依然是死,
第二,就算我意图犯法和吸毒,
我也不会笨到将摇头丸放在身上。
说自有东西是一回事,
姊姊可没傻到将东西随身携带。
还有17440篇这段
还有如果真的没吸毒,这段假设也太奇怪太矛盾了吧?
作者 pureman88 (人妖女王) 看板 gay
标题 Re: [心情] 姊被警方遭疑持有摇头丸临检
时间 Fri May 21 18:06:38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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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姊说过了ehi不等於摇头性爱,
E could be ecstacy, elephant, electricity, euphoria, euphoriant
我觉得警方把E跟摇头丸画上等号,
那以後中小学教"E"这个字母恐怕都得戒慎恐惧了。
当事者只是在强辩而已
e在台湾未合法,确实是属於2级毒品
还有这段,这边当事者己经承认自己用药了
"姊姊用药,但喜欢混普拿疼、安眠药、真露丸等合法成药,
然後把自己搞晕後闻rush自hi。"
意思说他用的药是"非法的"、但混了普拿疼、安眠药、真露丸等"合法的药"。
而"rush"在台湾也是属於管制药品
而关於标记文章一事,
该两篇文,虽然是跟警方盘查有关,但毕竟是当事者自己在网路上
约"ehi,就是吸摇头丸"
然後才被警方钓到的,所以我觉得当事者主动找人吸毒就已错的离谱
更别说是上来发文了,有误导诱导乡民有学习模仿之可能发生。
以上
以上,请组长明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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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3.235.67
※ 编辑: nate530 来自: 114.43.235.67 (05/23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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