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rt1988 (苍海一村民)
看板L_LifeJob
标题Re: [检举] toberich 版版主 AMYHUANG 多项...
时间Mon Oct 14 23:24:56 2013
请板主 AMYHUANG 或 letts 至组务板说明。
但在此之前我有几点想讲,
一、其实那个『心眼极小』也有可能是在说写判决的组务,
未指涉的状况下通常是不能被认定为人身攻击的。
二、关於 hala932 板友一案板主方究竟有没有实际裁决,我觉得是重点,
人身攻击、脏话判定基本上都属於板主认定的范畴,
只要一视同仁的话就OK。
三、很多人会把处理案件的时间和组规内的上站规范嵌在一起,
其实这作法并不恰当,而且也不会是组务考量的着眼点。
※ 引述《oca (nessun-dorma)》之铭言:
: 检举人:oca
: 被检举人:AMYHUANG
: 看板板名:toberich
: 检举诉求:1. 版主 AMYHUANG 多项判决不公,执行版规毫无公正性可言。
: 2. 版主 AMYHUANG 明显渎职
: 检举内容:
: 1. 证据 1 与 证据 3 两判例,个人执疑 AMYHUANG 版主执法严重不公。
: 依版主的回信来看,他明确的认定 hala932/geha 未违反版规第八条相关规定。
: 的确,版规只说不准 "1/2/3/4...etc." 等行为,没说 1/2/3/4 标准何在。
: 版主也的确有个人之裁量权可以去决定何者违规,何者不违规。
: 但是目前发生最大的问题是在於:版主於不同判例中标准不一。
: a. 首先是对比 #1HvaW4tq (toberich) 此判决与该讨论串
: 可否请版主清楚指出当初哪些字眼是 "挑衅、污辱、攻击性态度及字眼"
: 但是上述的检举相关文章却不是?
: b. 於 #1HvOwltA (toberich) 此篇文章下面的推文中,
: AMYHUANG 仅仅是因为被质疑没有做好该做的本份,
: 就认为已经被毁损名誉,并要求使用者道歉。
: 然後对比 hala932/geha 两者的发言,版主都表示属於正常发言?
: c. toberich 版 #1H_JFP57 (toberich) 一文之推文中。
: 版主自己也对 "无脑" 一词也表达了相当的不满。
: 自己连对无脑都会反应如此强烈了,结果上面那些都没关系?
: (还是说反正不是讲你,你就不在乎?)
: d. toberich 版 16-1-26-6 该篇文章之推文中,
: AMYHUANG 版主对 chifu/johnny12 两位使用者提出警告要求注意措辞。
: 请问该两位使用者的措辞哪里该被注意?
: "说人心眼小" "欲对看版不利" "异议份子"... 等都是属於被版主认可的用词
: 请问那篇推文出现什麽用词严重到足以被警告要注意发言。
: 我唯一看到的差别只有 oca/johnny12/chifu 三位使用者有质疑过版主行为
: 而 hala932/geha 两位并没有,或者说两位立场是明显支持版主的。
: 难道说,今天在创业版发言的力道强弱是建立在此差别之上吗?
: 在前面多次检举中,我已经不停的强调了。
: 你版主要怎麽玩版主裁量权是你家的事,但是麻烦拿出公正性给诸位看版使用者瞧
: 个人认为在数个例子之中,已经很明确的突显出版主判决毫无公正性可言。
: 个人也在此要求,小组长应对从最一开始到现在的诸多判例介入仲裁。
: 2. 证据 2 之检举中,版主认定 vic98 之文章并没有违反广告文之版规。
: 个人亦认为判决相当不公正,同时亦突显出版规的严重缺漏。
: 版主於回覆里清楚写到说,他个人标准为 "有收费才应该被认定为广告"。
: 同时亦举 food 版之相关食记为例做为其说明之补强。
: 但是 food 版版规很清楚的定义了 "个人食记" 与 "店家广宣" 之间的区别。
: 个人食记发文无坊,但是很明确的定义了广宣的标准与限制。
: 更者,限制了网路行销/广告公司/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合作活动的发文。
: (参考:#1GpU_kNt (Food) [ptt.cc])
: 我们再多举一个例子。
: iphone 版认可 app分享文/厂商免费促销活动 等,但是禁止商业活动。
: 且版规清楚写到 "教学APP或网站等相关文章也视为商业广告"
: 实际上,现在许多网路相关之公司早已不透过直接对使用者收费的经营模式。
: 真正的获例来源是背後的广告获益。
: 就如同 raindog 的 blog 也曾在不同看版引起是否可提供连结之争议,道理亦同
: 版主身为一个创业人士,我不太想质疑他是否对网路新型态的营利模式毫无了解
: (但是其实这种模式早已在社会上运行颇长一段时间)
: 可以请问创业家们创业不是为了要赚钱吗?难道还有赚钱之外的其他可能性?
: "我花钱成立公司只为了服务大众,亏钱算我自己的没关系!" <-- 这样?
: 赚钱是创业最基本的一个出发点,
: "建立在此出发点之下宣传自己的公司" --> 此一行为难道不叫广告叫什麽?
: iOS/android store 上面一堆免费 app 阿,难道那些 app 都不是为了赚钱而来?
: 再来,创业版本身就没有 "网宣" 这个选项分类,只有 "广告" 而已。
: 结果 vic98 再被检举之後,将标题由 "广告" 调整为 "网宣" 就没事了?
: 那这样的话以後大家发文都不要选广告分类,都不要在文内提到收钱就好罗?
: 请问版主你的执法逻辑是这样子吗?
: 3. 透过证据 4,我要表达版主有多麽的渎职兼不适任。
: #1IB83zrL (toberich) 此判决出炉的时间点是 2013/9/8。
: 且诉求三与补充判决一此两点有要求版主群要进行版规之检讨,并重新做出判决。
: 在此之後,
: 9/14:dinos 版主公告一版临时版规 -----> 离公告日 6 天
: 9/23:letts/dinos 版主解任 -----------> 离公告日 15 天
: 9/26:AMYHUANG 版主公告另一临时版规 --> 离公告日 18 天
: 9/24:我去信 AMYHUANG 提醒 -----------> 离公告日 16 天
: 到今天已经 19 天
: 10/13:今日发检举文章 -----------------> 距离最初判决已经超过一个月
: 组规清楚的定义版主不可无故超过 7/14 天未上线,就是怕版务被耽搁。
: 那我可以请教小组长,要求改判/补判的判决文下来後超过一个月未动作
: 即便是天天有上站,难道这种行为就不算是严重的耽搁版务吗?
: PTT 站方对於版主的要求是 版务/...等等
: 结果 AMYHUANG 在回覆的信件 #1IMfNoea (L_LifeJob) 第三点回覆说道:
: ==
: 3.版主的作用不是只有处理申诉案,我们之前有三个人本来就是可以以分工进行
: 正如你所见,我每天都有上站也有管版,我不认为我不符合站规
: 另外,如果你对这篇文章有什麽意见可以申诉#1IFoEkfO
: 我不认为让大家发表自己的想法有什麽不好
: ==
: 我并不在乎版主到底自己感觉良不良好,有没有在乎看版或是怎样
: 我只是看到版主该做的事情已经超过整整一个月没有处理。
: 更者,版主此举不正表示他对该判决不重视,即便使用者已经去信提醒亦不理会。
: 难道说这个判决,其他那些该桶的人要十年後再桶是吗?
: 你个人有意见的,看到的当下就马上水桶。
: 然後对於你不想做的事,可以动不动就摆超过一个月。
: 请问这种版主到底有什麽资格说自己适任?
: 再拉更远的一些资料来看,对比 #1IFsTM2S (L_LifeJob) 推文中的发言。
: AMYHUANG 认为他当版主的工作是在於 "办活动",而且相当自豪(?)
: 请问办活动是 PTT 站方要求版主应尽的义务之一吗?
: 该处理的判决都不执行,去信提醒也不以为意。
: 然後觉得自己活动办的很好,所以版主很称职!
: 这就是创业版版主 AMYHUANG 所表现出来的一切。这相当不称职的一切。
: 明明都已经因为申诉而被记了两只警告了,竟然还不懂的要更注意自己的行事?
: =====为了避免 AMYHUANG 又对检举文找一堆藉口,以下为本文之补充说明=====
: 1. AMYHUANG 或许会说,9/8 公告之後,他中间有在修正,只是还没处理好。
: 话术破解:
: 比对 dinos 於 9/14 发表的临时版规 #1IMfQgq9 (L_LifeJob)
: 以及 AMYHUANG 於 9/26 发表的临时版规beta版 #1IMfQuRa (L_LifeJob)
: - 版规一 ~ 版规七 & 版规九 ~ 版规十三 ---> 完全一样。
: - 版规八 --> 将 "八-1" 并入版规第八条之标题
: 删除版规八最後一行
: 其余条款完全一模一样。
: AMYHUANG 9/26 的发文带出了相当大的问题点:
: #1IESv1qp (L_LifeJob) / #1IFTQuZo (L_LifeJob) / #1IG622rC (L_LifeJob)
: 三篇文章里,几位前/现任版主都有清楚的讲到他们有在讨论版规。
: 难道讨论版规时,东西都在 dinos 手上,其他两位版主没有留任何资料?
: 到底为何在 dinos 版主被拔掉之後,须要额外发一个 beta 版的版规。
: 更重点是,如上面说明,这个 beta 版其实根本可以说没有改动。
: 话讲白一点,就是 9/14 ~ 9/26 这段时间,版务根本是毫无进度可言。
: 更不要提说是 9/14 ~ 今天,差一天就刚好满一个月了。
: 2. AMYHUANG 多次於申诉文回覆中提到个人私事因而耽误了版务的处理。
: 话术破解:
: a. 首先,#1I16d3kn (L_LifeJob) 此篇文章中小组长即已经提醒过版主
: 即便是有个人因素要请假,版务亦应该先交接好。
: b. 再者,#1I92MWzL (L_LifeJob) 版主表明因身体不舒服而影响了版务的进行。
: 请问为何不请假,等事後有争议时再来说自己怎样怎样?
: 或是交接给当时的另一位版主 letts 代为处理?
: 在 #1I16d3kn (L_LifeJob) 小组长不是都有提醒过了吗?
: c. #1IFTQuZo (L_LifeJob) 此篇文章,版主再次因为个人私事因素而有所耽搁。
: 当时明明就有三位版主,而且三位版主都表示他们私下有在讨论版务。
: 在有讨论的情况下,却又因为个人私事因素而耽误版务?这不是很奇怪的事吗?
: 是版主你要求其他人说,你要负责事情请其他人不要插手,还是根本没交接?
: 综合 AMYHUANG 版主过去多次之不良出勤记录,个人在此要先提出。
: 避免版主在答辩时,又说这次因为怎样 ooxx,所以这个判决耽搁了一个月还没弄。
: 而且,假如真的这麽容易因为私事而耽搁版务的话,表示你真的太忙无法管版。
: 难道不该自己考虑自己的适任性吗?
: ==
: AMYHUANG 版主口口声声说他对版有爱,经营了创业版九年了。
: 但是在这三个月的一些回应与答覆看下来,就活像是:
: 80年代公司的优秀员工,却因为 学不来 or 不愿意 or 跟不上 电脑化的脚步。
: 最终被淘汰在时代的洪流里。
: 我不晓得版主过去到底表现多出色,但是很明显的他并无法生存在 PTT 现行体制下
: 每每对於许多版主应该要做的事敷衍了事,甚至是毫无作为。
: 创业版难道非 AMYHUANG 不可吗?放手不行吗?
: 办活动,从来都不是说具备版主身份才可以办。不是吗?
: 用这种说辞将版主这个位子紧紧抓着不放说的过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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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60.171.23
※ 编辑: smart1988 来自: 1.160.171.23 (10/14 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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