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YHUANG (原来如此)
看板L_LifeJob
标题Re: [检举] toberich 版版主 AMYHUANG 多项...
时间Tue Oct 15 23:19:10 2013
我来说明了
根据小组长列出的几点
做以下回覆
第一三项为小组长的叙述不多加赘述
第二项的部分
在oca附上的证据1-1中我就有说明
对照前後文
我并不认为hala932是人身攻击
来信沟通後
而oca也没有附上更多证据
仅回信质疑版主判决
另就oca的检举部分
1.
我在与他沟通的信件中就已经说明
在证据部分皆以提出
版主就看板性质及前後文来判定使用者是否违规
不是断章取义或是单一句话就可以定义的
2.
本版为创业和老板版
分享所创的事业相关的心得本来就属范畴之中
我不甚了解为什麽会拿3C的板来比较
3.
我想请问一下oca有当过版主/小组长/站长吗?
注册帐号时间有多久?
为什麽有权解释PTT的现行体制?
所以这点我实在不知道怎麽回覆
以上回覆
※ 引述《smart1988 (苍海一村民)》之铭言:
: 请板主 AMYHUANG 或 letts 至组务板说明。
: 但在此之前我有几点想讲,
: 一、其实那个『心眼极小』也有可能是在说写判决的组务,
: 未指涉的状况下通常是不能被认定为人身攻击的。
: 二、关於 hala932 板友一案板主方究竟有没有实际裁决,我觉得是重点,
: 人身攻击、脏话判定基本上都属於板主认定的范畴,
: 只要一视同仁的话就OK。
: 三、很多人会把处理案件的时间和组规内的上站规范嵌在一起,
: 其实这作法并不恰当,而且也不会是组务考量的着眼点。
: ※ 引述《oca (nessun-dorma)》之铭言:
: : 检举人:o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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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2.126.129
※ 编辑: AMYHUANG 来自: 114.32.126.129 (10/15 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