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ca (nessun-dorma)
看板L_LifeJob
标题Re: [检举] toberich 版版主 AMYHUANG 两项
时间Tue Oct 22 22:10:33 2013
※ 引述《AMYHUANG (原来如此)》之铭言:
: 1.我想要问执法不公的定义?我只是依照版主裁量权做判决
: 8/4应该是指这篇
: #1H_JEkt7 (L_LifeJob)
: 而我也已经修订版规的区间了
: 小组长的判决应该是订出规范而非自由心证的部分
第一点,判决文
#1H_JEkt7 (L_LifeJob) 最後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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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部份违反将视情况给予警告或一周以上的水桶。」此一规定并不妥当,
不妥之处乃因「一周以上」过於笼统与庞大,板主应就违反板规之程度与惩处
内容之间之连结予以定义,并规范各种违规行为之确切惩处标准与范围,
此举
也意在防范使用者有板主自由心证范围过大之疑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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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为何没有自由心证的问题存在?
之前:毫无规则可言,所以判决没有一个依归,因而容易有自由心证范围过大之疑。
现在:规则定清楚了,但是可以不依规则,反而是依个人喜好去做判决。
且违反同一条版规的不同判决差异不止一个数量级数 (200天 v.s. 14天)
同样一条违规,且版规上清清楚楚写着就是应该罚六个月
结果出来的裁罚是桶 14 天。
请问这种自由心证的差异还不够大吗?
小组长不就是要求版主要针对此部份做出修正,避免一再衍伸的自由心证问题。
版规 8-j 对於判罚标准就是黑纸白字的六个月整,非常明确的一个数字。
结果到了版主手上却有 200天 与 14天 的差异。
但是版主却从头到尾不提为何有十倍远的差异。
版规本身定义相当明确,数字清楚。
但是版主却一再无法提出做出十倍差异的判决的标准何在,
仅用一句 "视情节" 就含糊带过。
而仅就我个人观察到的,
情节的差异应该只在於我当时有在推文呛你如此而已。
就如同我此检举原文所问到的,既然版主视不同情节会有不同的裁罚天数结果产生。
那麽针对 14天/30天/60天/120天/200天 等不同程度的处罚做出标准解释不也应该?
还是说创业版版规任由版主上下其手
心情好我就判你轻一点,因为情节轻。
心情不好或有私怨就判重一点,反正我说你情节重就是情节重。
拿不出一套标准来解释为何会有不同数量级的处罚结果出来,请问合理且应该吗?
再回到判决文
#1H_JEkt7 (L_Life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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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板主 AMYHUANG 给予板友 oca 水桶三年之惩处,後改为三百天,给予同案
之板友 daimond 仅三天惩处,无论是主观或客观来看,都产生了
惩处程度失
准,难免引人疑窦,板主依板规予以惩处应采统一标准,当然,板主拥有惩处
内容之裁量权,但同一讨论串、违反同一条板规之两名板友的惩处内容差了百
倍之多,此举并不妥当,因此发回重审,给予申诉人 oca 一个较适当之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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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状况是同一讨论串内,两惩处差距明显过大,难免引人窦疑。
而此次状况是,同样一条版规引用,但判决却超过十倍之远。岂不一样引人窦疑?
所以无法认同版主如此执法,到此检举并要求版主做出解释,不对吗?
: 而这篇#1IM-3hhG (toberich) 的判决我有写
: 因为原波违反版规8-C,8-J
: 视情节及前後文裁定并非恶意引起争端
: 为角度及想法不同所致
: 故判定水桶14天
同上,请提出执法标准解释为何只使用 8-j 的 8% 处罚而已?
又怎样的情节,你会罚他 20%,50% 甚至是 100% 的水桶天数?
无法提出具体且合理化标准与数据,单纯一句"视情节"带过,未免太过粗糙。
且如此含糊不轻的地带,又如何让版众信服与遵守?
: OK,我不知道跟自由心证的关系是什麽
: 不过请问组规或站规哪里有规定
: 版主要条条的写出判决的理由
: 我就是认定他并非恶意所以轻判
: 这样的说明我觉得够了
我希望版主可以先回去检视自己过去的言论:
#1I4wwsMi (L_LifeJob)
你当初在针对此版规释疑时只说 "
是不是公然 --> 会影响到用哪一条版规判"
当初看你一条条解释版规,根本没有提到恶意与否阿!
请问为什麽到了这边,突然又自己多加进一项条件去做判断呢?
你都可以把 挑衅 <--> 公然挑衅,明确的区分成两条不同的版规,有不同裁罚了。
那现在到底是:
1. 当初版规没有再清楚把 善意公然挑衅 <--> 恶意公然挑衅 分成两条版规
2. 版规本来就是这样订,只是因为被检举了就硬找藉口开脱?
同上一次检举文回覆时我所质疑到的:
当事情对你有利的时候,你就是拿出规定把人打死死,说就是照规矩办事。
当事情对你不利的时候,你就是说其实应该是怎样怎样,还有区分 (善意或恶意)
这种一天到晚转弯的标准,请问小组长看在眼里也是可以接受与认同的吗?
: 2.我并没有不受理检举和申诉
: 你身为使用者,我也是,我有权利表达我的感受
: 身为版主身分,你提得证据没有一个是我不受理你的信件
: 我不认为我有违规,我也没有写我不爽我不受理
: 我已经回复过你的检举,只是你的来信令人不悦我觉得不必多作说明
: 但这和我没有受理你的检举和申诉是不同的
: 反正我说不说你都会来组务检举
: 最後我想要请问小组长
: 1.请问一个版如果整个版面都是一半以上某个人的文章算不算洗/闹版?
: 或是一个月有两篇组务的检举算不算闹/洗版
XDDDDDD
: 2.请问我可以在此检举oca以下文字违反组务版的板规第二条第七项和第八项吗?
: 证据如下
: 文章代码(AID): #1IPLIsVU (L_LifeJob)
: 内容对本人严重污辱及抹黑和人身攻击
XDDDDDDD 这边可以再拿来印证你的双重标准吗?
你在
#1IMfOJWi (L_LifeJob) 里面的那种言论就没关系。
假如你认为此举不当的话,你要不要先自请水桶?
然後我不相信你个人可以接受这种行为,就在检举文照样照句举例,
你就认定被被人身攻击与抹黑与污辱。
然後我之前检举说有人说我心眼小,你也说没关系。
阿怎麽你可以说别人,别人就不能说你?
阿既然你无法接受别人用这种言辞对待你,你为何一直在回信中讲那些五四三?
请问我过去的检举信哪一封有用那些有的没的字眼去攻击你?
有请提出,欢迎检举。
我个人依照 ptt 相关规定做出申诉/检举之沟通流程而已,请问到底为何不行?
就像此次检举案,我的回信停在
#1IPKogp1 (L_LifeJob)。
原因很简单,因为你信内说清楚了你 "第八条一开始就写了....bala"
你清楚给出了你对事情的判断准则,我不服後再继续向组务申诉。
依照流程走完再提出上诉,我就是不希望又被说缺了沟通或是什麽资料之类。
照程序走,请问错了吗?
那你呢?你要不要自己回去翻一下你在来信中讲了多少那种奇怪的字眼。
我都回信跟你说欢迎去 violation 版检举了为何不去?而一直是用私信讲五四三?
不要跟我讲那麽多你快不快乐开不开心,到组务就是大家摊开证据把话说清楚。
阿不然我当初说你乱判200天,根本是恶意乱桶,请问你有在乎过我的心情?笑死人
你都可以不在乎别人的心情,却一天到晚要求别人在乎你的心情!
拉回此检举案,麻烦请对於 14天 v.s. 六个月(版规标准) 此差异的标准做出说明吧
完全没有任何标准的依据,仅凭一句 "视情节",
这还真的不晓得要让人说啥了....
: : 请问一但如此的话,那 8-a ~ 8-j 细项里订出的时间长度有何意义。
: : 因为在版主的那句但书之前,8-a ~ 8-j 的一切其实不过都是屁而已。
: : 谁知道假如没写检举违反哪一条,等等又被说少了"事由"怎办?
: : 每次都要吃这种暗亏吗?
: : b. 就算是检举信不礼貌,请问版主就可以有权不受理吗?
: : #1IPKnRI7 (L_LifeJob) 那封回信写的是什麽东西?
: : 阿现在是怎样,只要最後加上 "我没有说你是xxx,我只是在提醒你" 就没关系?
: : 请问我可以回信给版主说
: : "我还以为只有脑子有洞的人才会做出这种判决!
: : 阿,我没有说版主你脑子有洞,我只是在提醒你喔"
: : 这样吗?!!!!!!!!!!!!!!
: : 拜托,对我的检举信有问题请直接上 violation 版投诉我好吗
: : 不要一直在检举信里讲一堆五四三的。
: : 要不是我个人意志力坚强,换做其他人搞不好被这些话讲到崩溃不敢检举了。
: : 请问小组长,版主字里行间充满这种用词,算不算故意筑起一道高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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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6.228.101
※ 编辑: oca 来自: 114.36.228.101 (10/22 22:15)
※ 编辑: oca 来自: 114.36.228.101 (10/22 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