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4587 (asd)
看板L_LifeJob
标题Fw: 请问,对於前板主给我的处罚,我必须申诉吗
时间Thu Dec 25 16:46:06 2014
※ [本文转录自 q4587 信箱]
作者: KDDKDD (KDD)
标题: Re: 请问,对於前板主给我的处罚,我必须申诉吗
时间: Tue Dec 23 09:11:02 2014
简短跟你说明一下
公布站内信部份 请见
PTT 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
第二编 违规行为
第一章 违规行为之范围及认定
第六条(违规行为之种类及内容)
本规则所称违规行为,包含下列行为:
一、看板违规行为:
(一)未经作者同意,於看板转载他人任何形式或内容之文章。
(二)未经同意,於文章中公布他人之真实姓名、电话、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经本人
公开之个人资料。
(三)未经同意,公布与他人间之水球及信件内容。但於申诉时作为证据资料并发表
於本站指定之看板,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此限。
再见
第八条(违规行为之认定权人)
看板违规行为,由版主认定事实之有无。
第十一条(违规行为之认定及处置)
经认定为违规行为者,认定权者得予以适当之处分,该处分须附理由且经公告方生效力。
各项违规行为之处分种类及范围,由本站另行规定之。於未规定前,暂由各认定权者裁
量。
所以板主确实有权
另外你以q4587发表文章违规目前暂认定禁言一个月
但若确定是被禁言期间又犯 则依前一个分身罚则认定
(4) 违规者经水桶、劣退者,不得开分身至本板经查明比对为同一人者,加重处分。
视情况将申请站务多重帐号之查询。
因为前一个已被禁言十年
故这个分身亦被禁言十年
若有不满 建议先申诉被禁言十年这个
您可以持这封信当沟通信
本人将再附相关证明到组务
供小组长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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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q4587 (219.68.193.115), 12/25/2014 16:46:06
1F:推 KDDKDD: 请提出完整申诉 12/25 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