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看板L_LifeJob
标题Re: [申诉] Part-time板误踩板规惩处过当
时间Tue Feb 27 16:33:43 2018
本案已完成沟通程序,故本人在此对案情进行说明,以利组长了解情况。
申诉人 OhHIyoPaNg 於时间 02/21/2018 15:06:11 Wed 於看板 part-time
发表文章
#1QZHffEb (part-time)。
本人於当日二十一时四十分许随机抽查板上文章时,发现该文内容空白,
经查编辑纪录,发现该文作者於时间 02/21/2018 15:34:57 Wed
编辑该文章并将原有内容与推文全数清空後储存,
其文章标题亦变更为「[高雄/一般] 已徵满,感谢踊跃支持~」。
(相关编辑纪录见附件四、五,或请组长至 part-time 板回收筒查看。)
本人认为其行为属「於徵人完毕後删除或变更联络资讯以外之资讯」
以及「非因过失而删除推文或变更推文之内容」二项违规行为,
符合 part-time 板看板使用规范(
#1PYi30xs (part-time))
第十条第一项第一、二款之违规要件,依同法第十七条第二项、
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项,得处水桶一月至一年并得退文。
因此本人於时间 02/21/2018 22:10:56 Wed 发布处分公告,
并於随後予以处分水桶六十日、原文退回 (见附件三)。
申诉人依本人公告之内容至 part-timeBM 板进行沟通程序 (见附件一),
其原文内容仅一味主张其行为属「误删」并指摘第三人电话骚扰云云,
认为本人之处分过当。然而,就本人对本站功能所知与板主职责而言,
第一,本站并无「按一键即清除整篇文章内容」之功能,
故本人认为申诉人之主张并不合理,其将整篇文章内容与推文清空之行为;
并不合「过失」(虽预见其能发生而确信其不发生者) 之定义,
第二,申诉人主张遭其它人电话骚扰而删除文章内容,
除看板难以查证骚扰行为外,该当亦非看板管辖范围,
且其亦不构成删除联络资讯以外资讯以及推文内容之正当事由;
part-time 板虽设定禁止自行删除文章,然亦有申请删除文章之相关程序,
申诉人未依程序要求 part-time 板删除文章却擅自清空内容,
自当对其行为负责,故本人无法同意其撤销处分之诉求 (见附件二)。
依 part-time 板看板使用规范与过往惯例,清空文章内容与删除推文之行为,
均应处水桶三十日以上、并得退回文章,二者要件俱在,
处水桶六十日以上、退回文章,并无不妥。
以上说明供组长参考,请组长裁定。
附件一:
#1Qau2Gxq (L_LifeJob) (使用者 OhHIyoPaNg 之理由陈述)
附件二:
#1Qau2LcM (L_LifeJob) (本人於板务板之回覆)
附件三:
#1Qauc64r (L_LifeJob) (水桶退文处分公告)
附件四:
#1QbGvarw (L_LifeJob) (原文删除文章内容与推文前之版本)
附件五:
#1QbGvdKq (L_LifeJob) (原文删除文章内容与推文後之版本)
引用规定:
第 10 条 (文章与推文规范-编辑文章)
不得以编辑文章方式进行下列行为:
一、灭证:非因过失而於徵才文於徵人完毕後,删除或变更联络资讯以外之资讯,
,但新增徵人项目者不在此限。
二、删改推文:非因过失而删除推文或变更推文之内容、种类、时间、顺序、IP者,
但若经原推文者同意者,或为删除他人个资、不当连结者,不在此限,
此情形仅得删除整条推文,本款所称之不当连结由本板认定之。
三、注意文灭证:注意文於发表文章後起算超过一小时,无故删除或变更其中资讯,
,但新增资讯者不在此限。
前项之行为,若於发表或转录文章日起算超过七日而为之者,得以故意论之。
第 17 条 (水桶处分)
违反第七至九条、第十二条者,得予以水桶。
违反第十、十一、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项者,应予以水桶。
违反第十四条第一项、十五条者,应予以水桶。
第 18 条 (退文处分)
违反第十至十五条者,得予以退文。
同一使用者违反同一规定三次以上者,得予以退文。
第 19 条 (水桶日数)
第十七条第一项所称之水桶,为七日以上、六十日以下。
第十七条第二项所称之水桶,为三十日以上、三百六十五日以下。
第十七条第三项所称之水桶,为一百八十日以上,至系统上限限制者。
※ 引述《OhHIyoPaNg (吉吉)》之铭言:
: 申诉人:OhHIyoPaNg
: 被申诉人:Angel07
: 看板板名:Part-time
: 判决内容:#1QZNtpA8
: 请附上原判决公告之文章代码 (AID) 或路径。
: 申诉诉求:误触板规即水桶劣退惩处过当
: 申诉理由:
: 您好!本人已有在Part-timeBM申诉过(详阅#1Qab3b_T),
: 但板主Angel07认定并无不妥,因此来组务申诉并说明之。
: 本人如申诉过程中所述,因协助公司求才而於Part-time板贴文,
: 但因求才业务并非我本人联系,贴文後有板友致电询问态度不佳,
: 并於贴文中嘘文挑衅,本人此时亦尚在编辑、补充内文求才说明,
: 瞧见嘘文後随即与该业务联系人询问发生的状况。
: 询问完後才得知该板友致电状况并回覆该板友,
: 而本人也并无打算与该板友起争执(可见判决公告本人回覆状况)。
: 另,该板友致电态度不佳,更一再跳针说明自己隐私非常重要,
: 办公室内4-6名同仁皆有听见此一状况能够佐证,本人亦有听见。
: 而该业务联系人事务繁忙,告知该板友若无法配合请不要勉强,
: 但该板友仍契尔不舍,告知说贴文内并无此一要求,不断挑衅,
: 业务联系表达抱歉後即挂上电话,导致该板友於贴文嘘文挑衅。
: 尔後更有多名板友来电求才,态度不佳,更有恶劣之举,
: 甚至有无号码致电骚扰之困扰,该业务随即请我将文章删除,
: 并告知大众已有徵求到所需人力,本人便更改标题误删内文。
: 误删肇因於本人不熟悉板规,且对编辑指令没有深入研究,
: 所使用浏览器为Google Ptt App,使用Ctrl+Y按着删除,
: 导致删到推文没有发觉即储存所犯之错误感到非常抱歉。
: 加上本人工作事务繁忙,心急导致此一错误,
: 因而让板主须处理此一状况感到很不好意思,
: 但我必须维护自己权益,还请板主依照公平比例判决。
: 而板主Angel07无水球询问,或来信询问前因後果,
: 只因该板友检举,则立即以自己所见所闻下此判决。
: 若同是身为工作者,岂有不明工作者之辛劳忙碌所苦?
: 企业求才若渴,若遇见此一状况,岂不皆要水桶劣退?
: 板规是死的,人是活的,板规的存在是遏止歪风,
: 让不良企业不能在求职板上肆意违规,
: 却没有要求板友求职时应该有的态度。
: 因此误触板规,并非我本人所愿,亦非本人故意,
: 若判决警告本人,实属本人幸运,并於往後改善,
: 而判决水桶本人亦无怨,但劣退之惩处是否过当?
: 本人喜爱PTT之热情十几年,岂有拿自己帐号开玩笑之道理?
: 希望板主得知了前因後果,能够更改判决,望请板主您明监。
: 请将相关证据信件或看板文章用ctrl+x 原文转录方式请转录至组务版,
: 文章裁罚争议,未附原文、相关资料者将无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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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a card(s) or effect(s) is activating, OR a monster(s) is Summoning, OR a
monster declare an attack, except this card: You must pay half of your life;
Negate all the activation in this chain except this card, Summoning, OR attack,
and if you do, destroy that card(s), then destroy all the on the field and in
either players' hand. (This effect is treated as spell speed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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