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boosh (大王椰)
看板L_LifePlan
标题Re: [检举]ecomaster 涉嫌未经作者同意转贴文章
时间Tue May 23 20:31:05 2006
※ 引述《ecomaster (谋定而後动)》之铭言:
: ※ 引述《baboosh (大王椰)》之铭言:
: : 呵呵 请问一下 小偷把偷来东西还回去就没事了吗??/
: : 你转贴我的文章事蹟明确 现在一句应该向卡版版主检举才是
: : 就打算抹过去了呀
: : 还有阁下提出的建议啥无管辖权 什麽的
: : 告诉你吧 依照站规 本件转贴违规情事是在本版发生
: : 依法需由本版的管理者处理 也就是小组长
: : 迳行删除咧 .....
: 我已经说明
: 我应该是向信用卡版版主提出检举
: 而非在这板对小组长提出检举。
: 小组长可以决定是否删除我的那篇检举文章
: 你去pttlaw看吧
: pttlaw板主 对於检举错误搞错版的文章
: 有把他们删除吗
: 小组长会自己决定删不删
: 请你等候并尊重小组长的决定 好吗
唷 您出错的机率会不会太高了点呢
把要贴在hate版的文章"误贴" 在卡版
现在又把要贴在卡版的文章 "误贴"在组务版
阁下听过过失杀人跟故意杀人的罪名吧
不是说是无心的 就没事 你是不是该向我表示一点歉意呢
您不断主张权利 犯错了 不论有心或无意 是不是也该有表达歉意的勇气??
何况我称呼你的名字 你要申诉啥???会不会太会凹了
否则你解释一下你名字中文翻译是什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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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 人总抵不过自尊
不恨 听起来太愚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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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9.39.64
※ 编辑: baboosh 来自: 61.229.39.64 (05/23 20:32)
※ 编辑: baboosh 来自: 61.229.39.64 (05/23 20:33)
1F:推 foone:插嘴一下,法律上是过失致死,不是过失「杀人」 05/23 20:33
2F:推 baboosh:笔误罗 sorry ... 05/23 20:35
3F:推 foone:不过我倒是挺欣赏楼上有错会认的风格,希望大家化敌为友 05/23 20:37
4F:推 baboosh:唉 以和为贵嘛 各退一步海阔天空 我也不是那麽爱兴讼 05/2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