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QGirl (终於恢复平静了....)
看板L_LifePlan
标题Re: 信用卡版版主QQgirl擅订不当版规,并严重箝制뀠…
时间Wed May 24 02:10:33 2006
※ 引述《foone (请问甚麽)》之铭言:
: ※ 引述《foone (请问甚麽)》之铭言:
: : 法官独立审判,犹须依法,无法,犹须依据法理
: : 而版神QQ自订版规,自作审判,未经公开讨论,亦不准他人非议
: : 独裁治版,然後言受他人逼迫,将变成橡皮图章?
: : 组务长可以想见,沟通会有效吗?私下寄信会有效吗?
: : 版务治理变成独断独行,版主始有存在必要吗?
: 关於信用卡版主的独断独行,原是希望在体制内获得解决
: 否则依据该版主之行为
: 有可能构成刑法第304条强制罪
: 亦即以强暴胁迫等强制方式,妨害他人行使权利
: 所谓强制自然指「故删文章」,所谓妨害权利当然指「发表文章之表见权」
: QQ之强制故意自来往信件自可认定,其追诉权有20年
: 讲这个主要目的并非立威,而是提醒QQ能自我反省一下
: 如果仍坚持己见,随意制订版规删除他人文章(不要以为放到就免责)
: 或许在将来几年,我会去寻求台湾第一件PTT的强制罪判决先例
: 也希望组务长能妥加处理
: 如有相关人士亦遭无故删除,建议留存证据,及QQ之站上纪录
: 到时再一起尝试主张自己之宪法基本人权
如果您认为我的作法是"强暴胁迫"的话
我也没有办法 等组务来判定我有没有"强暴胁迫"他人吧
我不需要自我反省 因为我不认为自己有错
如果您真的认为我的作法达到"强暴胁迫"
一切等组务的裁决
按照您的逻辑
整个PTT都该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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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看到病人在病房喝酒
护士:「小心肝!」
病人:「小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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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0.183.251
1F:推 foone:关於强制罪之强暴胁迫定义,请看书,言尽於此,他日见真章 05/24 02:11
2F:→ baboosh:快去快去 ... 05/24 02:12
3F:→ QQGirl:等组务的判决吧 希望大家对组务的判决会满意 05/24 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