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wkermit (我要努力!!)
看板L_LifePlan
标题Re: 信用卡版版主QQgirl擅订不当版规,并严重箝制뀠…
时间Wed May 24 11:19:11 2006
※ 引述《QQGirl (终於恢复平静了....)》之铭言:
: ※ 引述《foone (请问甚麽)》之铭言:
: : 关於信用卡版主的独断独行,原是希望在体制内获得解决
: : 否则依据该版主之行为
: : 有可能构成刑法第304条强制罪
: : 亦即以强暴胁迫等强制方式,妨害他人行使权利
: : 所谓强制自然指「故删文章」,所谓妨害权利当然指「发表文章之表见权」
: : QQ之强制故意自来往信件自可认定,其追诉权有20年
: : 讲这个主要目的并非立威,而是提醒QQ能自我反省一下
: : 如果仍坚持己见,随意制订版规删除他人文章(不要以为放到就免责)
: : 或许在将来几年,我会去寻求台湾第一件PTT的强制罪判决先例
: : 也希望组务长能妥加处理
: : 如有相关人士亦遭无故删除,建议留存证据,及QQ之站上纪录
: : 到时再一起尝试主张自己之宪法基本人权
: 如果您认为我的作法是"强暴胁迫"的话
: 我也没有办法 等组务来判定我有没有"强暴胁迫"他人吧
: 我不需要自我反省 因为我不认为自己有错
: 如果您真的认为我的作法达到"强暴胁迫"
: 一切等组务的裁决
: 按照您的逻辑
: 整个PTT都该废了
按照他的逻辑, 不会整个PTT 都该废了... 不晓得你是怎麽思考的??
还是说, 是依照你的逻辑呢?? 啧啧.... 看来你的逻辑很差喔
你是如何根据他的说法, 得到你的结论?? 呵呵
不要把别人的话无限上纲, 那只会显得你很无知...
当初PTT 在草创期的时候, 你还不知道在哪咧...
我不觉得照他的逻辑就会废掉PTT, 应该是照你的逻辑吧.. 哼哼...
不如你把你的逻辑写出来吧.. 否则请就最後的结论道歉..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30.49
1F:推 baboosh:缴学费就告诉你怎麽得知呀 天下没白吃的午餐 听过吧 呵呵 05/24 11:28
2F:推 baboosh:表现出点你的上进心吧 ...呵呵 ... 05/24 11:36
3F:→ QQGirl:不知道是谁先把"强暴胁迫"任意解释的^^ 05/24 12:18
4F:→ QQGirl:你不觉得是你的想法呀 难道你不赞成的事情 别人都要道歉吗? 05/24 12:19
5F:→ QQGirl:你的做法比较像强暴胁迫喔! 05/24 12:19
6F:推 newkermit:楼上的想硬转就请吧... 反正你也不是第一天了 05/24 14:58
7F:→ QQGirl:诚如你们也不是第一天硬转一样 回送给你 05/24 15:20
8F:推 TonyDog:大王椰连在这里也在战喔.... @.@.. 把两岸版管好吧 05/24 16:00
9F:推 baboosh:好久不见呀 TonyDog... 05/24 16:29
10F:推 TonyDog:那个 ROChero 真的是分身吗? @.@ 05/24 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