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ssily (人蔘就是不断的抱怨)
看板L_LifePlan
标题[申诉]issily在marriage所受之处分
时间Thu Oct 26 10:56:07 2006
申诉人:issily
申诉对象:Marriage板板主carrybubu
申诉人在marriage板被板主carrybubu处分水桶2周,
处份公告:
Marriage板第2831篇
2831 ! 10/25 carrybubu □ [公告] 「耶?为啥文章又不见了??」讨论串
处份理由为:
多次挑衅+持续回应闹板
我推文共有以下几篇
第2809篇
推 sikaly:cindy晚安~孩子睡了吗? 10/24 23:43
→ oike:cindy小姐晚安~转这篇来讨战啊? 10/24 23:45
→ yujihinata:cindy你干麻特地换ID来po啊 这样不会麻烦吗? 10/24 23:46
→ issily:cindy晚安~照顾小孩很辛苦喔 10/24 23:48
→ oike:孩子哭了,快去奶孩子吧~
以上违反板规细项第一条 发表任何有关人身攻击、针对个人、挑衅的言论
记点一次
我自认没有挑衅他人,因为该发文版友本就是aircindy之muilitiID
文字内也没有挑衅字眼
请小组长查明原因
第2811篇
推 hono1:不会尊重版友的版主 唉 别人打字很辛苦 自己删文却很快 10/25 10:20
→ hono1:连打个字说明删文原因都不屑吗?? 10/25 10:21
→ issily:楼上的你得到它了~^^ 10/25 10:33
我这句也只是呼应楼上版友的文章
→ oike:版主认为某些文内容不适本版那我没意见,但是有些没营养的跳针 10/25 11:02
→ oike:文如烧垃圾和要不要回婆家生,po了又po,po了又po,版主一句不说 10/25 11:03
→ oike:这又作何解释?怎麽不删?这种跳针文会对婚姻更有助益吗? 10/25 11:06
推 issily:来人阿叫保安~可以让人波了又波,波了又波的吗? 10/25 11:18
这句只是针对楼上开玩笑的推文
也没有跟某人有挑衅之意味
开玩笑的推文应该不在板规浸水桶之范围
第2817篇
→ cfaith:不同意你的看法..如果我连删文原因是什麽都不晓得.. 10/25 09:45
→ cfaith:怎麽会想进?你的说法本末倒置了 10/25 09:46
→ cfaith:再说大板的删文数更多...大板板主一样贴心会写上删文原因 10/25 09:47
→ cfaith:这是有制度的板和没制度的板的差别..大家都希望婚姻板更好 10/25 09:48
→ issily:推楼上,所以就可以看得出来本版有没有制度... 10/25 10:32
这篇只是呼应楼上之文章
楼上cfaith是对版务提出建言
也没有挑衅之意味却一起进了水桶
第2818篇
→ ntusnoopy:事在人为...删文者应该被告知原因,难道板主不该先被告知 10/25 14:55
→ ntusnoopy:您认为他有改进的空间?大家都不需要依板规先跟板主沟通? 10/25 14:56
→ ntusnoopy:新仇旧恨先一骂为快? 我言尽於此不好意思再打扰其他板友 10/25 14:56
推 issily:你是没看到cindy分身转录那篇喔?版主拒绝沟通啦~ 10/25 15:03
我回应ntusnoopy
可见贵版之文章推文,有版友对版务有意见
去信跟版主沟通後无效
只是陈述事实,并不是挑衅文
以上我自认没有触犯板规
并且版主对於对版务有意见或是与版主意见相左之人
在当时只要推文提出异议之意见均浸水桶
有执法过当之嫌故向组务申诉,
且关於版务,版主carrybubu在marriage版第2831篇指出
对板务有疑问请向板主询问
此类文章及推文不视为正式文章依板规不予回应
此板规应是依照板规细则第6条第二款
6.本板所发出之各种形式之公告,均禁止回覆。回覆者,恕不通知直接删文备份,
亦不予回应。再犯者,每次记点一次。
对公告有疑异或是有意见,
请来信至板主信箱,并自行备份,将视情形於板上以公告回应。
仍有不服者,请向组务申诉。
以上之板规违反PTTLAW版
"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简明版)"
参.提出建议
一.对板主提出之建议 => 在看板提出
二.对小组长提出之建议 => 在群组事务看板提出
三.对站方(限於站规)之建议 => 在 PttLawSug提出
四.管理者认为建议有理由者,将采纳。
认为无理由者,不另行回覆。
而该版板规失当,抵触PTT之法律
且版友向版主去信提出建言却未采纳
去信之方式为私人信件往返
缺乏在公开场合给众人公断版主之行为是否正确之管道
公众看板为众人交流言论之场所
板规也应该是众人意见集合之下之产物
而不是版主个人独断独行之规定
请小组长明察此次执法是否有过当之处
谢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2.39.223.5
※ 编辑: issily 来自: 202.39.223.5 (10/26 11:59)
1F:推 abc61061:已请版主说明。 10/26 12:05
2F:推 farwest:好家伙!我本还不知道「不得在板上讨论板务」这种板规 10/26 23:53
3F:→ farwest:抵触站规。不过为什麽有几个板都有这种规定?板规与站规 10/26 23:53
4F:→ farwest:抵触者不是应该无效吗? 10/26 2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