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en0110 (Allen)
看板L_LifePlan
标题Re: [声明] 公开声明
时间Fri Dec 22 14:39:30 2006
原版版主怎麽处理那是贵版的事
如果事後要认定申诉人闹版那也是贵版的权限
本件事实已经越来越清楚
就是原版版主公布申诉人的信件使得申诉人的ID曝光
原版版主也承认此举不当使得申诉人的ID曝光侵犯其隐私权
如果一:
PTT没有类似防止检举人身份曝光的规定
那刚好藉由此事促进PTT站方订定规定以保护检举人的身份
如果二:
PTT有防止检举人身份曝光的规定
那原版版主的行为就违反规定理应由小组给予处分
这一点不去深入讨论因为没有定论
但是
PTT有不得将他人信件公开於版上的明文规定
原版版主违背这条规定是不争的事实
就算原版版主是要处理版务也应该选择马赛克或是信件节录的方式
我肯定原版版主不是故意行为~但也有过失
光是过失这一点小组长应该给予明确的处理
就算申诉人在原版有闹版嫌疑
但是申诉人的ID曝光也是个不争的事实
申诉人今天来到组务版申诉原版版主将其ID曝光
小组长认为PTT没有保护检举人身份的规定
这一点OK
但
为什麽申诉人ID会曝光
就是因为原版版主将其信件完整PO於版上
这是一体两面的事实
就算PTT没有保护检举人的规定
我相信
不得公开他人信件的原始立法意旨应有包含为保护他人隐私的用意
否则干吗立下这条规定
在PTT上或许申诉人不再上诉
并不等同申诉人默认自己无理
可否想过某方面或许申诉人想到PTT毕竟是私人设站
无可避免"主主相卫""主长相卫"(版主&版主或版主&小组长)
有办法做到公正吗
好好处理这件事
就申诉人ID曝光一事
请小组长就原版版主过失之行为给予处分
否则真的闹上现实世界
依我的看法不会构成诽谤罪
毕竟此事有关私德且与公共事务无关
但是走民事赔偿的话
过失行为依然会构成侵权行为
申诉人胜诉的机会不小
希望小组长要好好思考这个问题
别因为一个小坚持把原版甚至PTT给拖垮了
--
这是个很有趣的案子
我中午吃饭的时候闲聊
我们事务所的律师竟然还很希望跟申诉人搭上线~囧
不过要告的话要告民事赔偿
因为告民事赔偿的胜诉机率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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