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damaiya (群妖乱舞,退散!)
看板L_LifePlan
标题Re: [申诉] Salary 版主 midamaiya 处份失当
时间Mon Oct 29 23:23:22 2007
没有劣文记录,所以我不敢确定是怎样的情形。
如果不是版主删除,
那麽就是我上一篇写的第一种情况,
算不算标准不一?
如果是版主删除的,
那麽仅仅是删除,
算不算标准不一?
版上还有其他徵人讯息也附上网址,
都是以求职者「分享」的方式露出,
但为何他们就不会被版主「严格认定」?
其他我收集到的资料,
是跟其他条版规有关,
脱离此次状况之范畴,
我们聚焦一点,单纯讨论此次事件版主所引用的两条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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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如下:
对於广告文,没有哪各版会喜欢它的存在,不管是一本书或是utube,所以,一律从严处理
广告文一律给劣文处理。除非该版是欢迎广告文章张贴是为例外。
至於那需要徵人的,版规都有请他到job版波,第一次波的我不会给劣只删。
我没看到,是本人疏忽,不代表没处理。
版规第九条原本就有写了,也没两套标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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