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ouink (~~一生只爱萱~~)
看板L_LifePlan
标题Re: [申请] TeachEnglish 版申请版主交换无效
时间Mon Dec 3 22:24:29 2007
※ 引述《smalltwo (奖金猎人-风扬)》之铭言:
: ※ 引述《A6 (短ID真好)》之铭言:
: 事情因我而起
: 群组长目前不清楚的部分在此说明
: 此事件BG ID 并非为多人使用 之共同ID
: 而是在相关私务发生後由本人强行取得该密码後登入修改密码
: 至於取得密码手段恕不墬述,
: 因何故采取此行动相信不少看过事件的人相当清楚 在此也不多作说明
: 当然 规定禁止共用ID但正如群组长所言此为帐号部管辖
: 此一行为之流程相信帐号部均可查证是否属实
: 若详知事情经过後经帐号部判断仍然认为触犯相关规定
: 甘愿接受处罚 看要警告本人不得有此行为or停权两周处罚
: 悉听帐号部处置
您好 请问何谓强行取得该密码後登入修改密码?有无暴力胁迫恐吓之情事?
HACK?CRACK?BG本人同意?!
若非BG本人同意 不知您是否触犯了电脑资料保护法
若 BG本人同意 则如何认定非为出借ID?
另外 你已强行取得该密码并修改其密码
但为何BG前版主可於英国再次登入申请新增版主後又以台湾IP再次上线
BG同意短期出借ID之行为称为?!
您甘愿接受处罚 看要警告本人不得有此行为or停权两周处罚?
.............. 为何只处罚你呢?
一起等帐号部处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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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30.0.67
1F:推 A6:我也在想说 那示犯法的行为 哪是警告 或停权这麽不痛不痒就解决 12/03 22:52
2F:→ A6:的说.... 12/03 22:53
3F:推 smalltwo:1.我说话当然说我,我又不代表他,你又再怂恿我作啥事? 12/03 22:55
4F:→ smalltwo:2.我用啥方法手段,也跟两位无关也不是此申诉的重点 12/03 22:56
5F:→ smalltwo:3.针对不在ptt上发生的事情我没义务说明 12/03 22:56
6F:推 A6:不干我的事啊 我只是提醒你你犯法而已 12/03 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