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kabcd (今年18岁)
看板L_LifePlan
标题[公告] LifeisMoney板主 引用板规不正确且无法举证
时间Wed Aug 5 11:13:29 2009
组务裁决:省钱板(Lifeismoney)板主 chenglihao/macoco7476 知悉组务公告後应尽速
解除RAVANA使用者之终生水桶。
组务说明:板主砍文後,应有备份文章才为正确之处理。
组务考虑有以下几点:
1.RAVANA真有违反板规十,该终生水桶。
但板主证据不足! 终生水桶是有争议。
2.RAVANA在板上发文游走道德边缘,被(少数/多数)板众所不齿,
但板主对於RAVANA仍应依板规判决。
3.对於 板主/RAVANA/gaytw 组务板文及省钱板看板公告文,组务皆已阅读。
.1对於
gaytw表示所能提供的证据,当为原始公开发表文章。
依站规可不经申诉人同意直接转录至组务板。
但未转录,却在板上明言可转寄给组务。 这可能陷组务於黑箱作业之名中。
站规有定
(三)未经同意,公布与他人间之水球及信件内容。但於申诉时作为证据资料并发表
於本站指定之看板,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此限。
是故~
不接受gaytw之证据
.2板规十为十分严厉之条款,实行该条款应当更加戒慎恐惧以避免误杀任一板友权益。
对於省钱板板主所为之公告, 自述举证不便。 至此组务认为直接证据不足。
省钱板原始公告後段所述:
目前已有一名版主 一名板友证明有那篇违规文
以及R板友自己文中承认的确有此违规事件
组务并无阅读到公告有提及在 何篇文 中申诉者有在自己文中承认的确有此违规事件。
至此,
组务并无法确认间接证据是否可信。
.3对於RAVANA板友所自述之:
事後以文章删除没备份为理由 无法公开讨论文章内容是否真有违法
此处明显为板主过失,且因证据不足而不该判永久水桶。
综合以上几点,事隔多日发公告、R板友在该板名声、gaytwg声明皆不是组务之关心之
议题。对於原始该文是否违规也因当时板主自承"事隔多日举证不便"而无法确认并
加上板主提出之间接证据过於薄弱才有此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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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25.49.137
※ kkabcd:转录至看板 Lifeismoney 08/05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