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VANA (雷瓦纳)
标题[转录]Re: 不服判决-与版主沟通(已备份)
时间Mon Jan 4 22:14:40 2010
※ [本文转录自 RAVANA 信箱]
作者: macoco7476 (马可老师)
标题: Re: 不服判决-与版主沟通(已备份)
时间: Mon Jan 4 21:00:36 2010
※ 引述《RAVANA (雷瓦纳)》之铭言:
这种文章就跟之前大家都说要去NET买五折
比百货公司便宜一样的"心得",所以see you。
: 板主您好 我被水桶有点莫名其妙 特地与您先沟通
: 我认为文章并未违反这条版规
: 我的质疑如下
: 《11》心得文之规范方法
: a. 过量心得文,经版主公告之後,请采取推文方式
: 这篇主题并没有在以前PO过 察过去公告 也从未被发过公告或警告过
: b. 禁止一文多PO
: 这文也并未在以前PO过
: c. 内容需包含 - 店家资讯/图文/前後价格/省钱心得
: 我的文章应不符合这条
: d. 其他定义由板主认可
: 违规处份★删文并记点一次,记点达二次则水桶一周
: 请问我违反了哪条没规范的定义?? 请您说明解答 我很疑惑
: 过去从未被删文 也并未被记点 也并未被因此水桶
: 《版主的话》
: 但因为你是累犯,所以终身水桶。
: 跟你说过很多次了,这种文章就跟之前大家都说要去NET买五折
: 比百货公司便宜一样的"心得",所以see you。
: 我不认为文章有违反版规11
: 且遍寻过去水桶公告记录 并未犯过这条11 请板主明察是否弄错
: 若有弄错 请解除我的水桶处分 谢谢 板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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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RAVANA:此为与版主沟通信 115.43.121.139 01/04 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