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bt (Leave)
看板L_LifePlan
标题[申诉] Insurance版版主junshen无正当理由砍文
时间Mon Jan 18 14:19:31 2010
一.申诉人ID:lbt
二.此申诉案件相关资讯︰
(a)作出判决板主:junshen
(b)此案是否与板主沟通完成:已於该文章推文沟通
三.此申诉之判决︰(若此项留白,请以
转录方式将该判决原文转录至本版。)
(a)该判决文章编号:已被该版主删除
(b)判决内容:未明确引出何种行为违反版规,即对当事人删文
四.不服理由︰
1.PTT为学术讨论之BBS,本应不该允许商业行为进入。该版管理方式早是以半许可方式
开放业务从事商业行为(可搜寻"请进"会有很多相关文章),但却针对原PO内文删除。
同为商业行为,很明显标准不一。
2.未依照公告版规判决即删除,处置有瑕疵。
五.支持贵申诉人理由所需之证据︰
备份内容如下:
作者 nctugirl (学习生活) 看板 Insurance
标题 [问题] 寿险上线-请问谁可以帮我登录?
时间 Sun Jan 17 21:04:32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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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板上前辈
不知道可以贴哪里
若有不适合,版主可以把我这篇文章砍掉
小辈我八年前曾经考取人身保险业务员的资格
当时是由於同学妈妈的推荐,他跟我拉保单,顺便要我自己考一张当他[下线]
曾经有拉到一张保单业绩
後来就没下文了 我的登录资格应该也被取消了
现在我侄女出生 我想帮他买一张保单
现在不晓得谁可以帮我登录到台湾人寿?(也就是我当你的下线??)
PS:我搬家太多次了 那张证书不知道跑到哪里
可以直接用身分证字号登录吗???
--
◆ From: 118.233.113.118
1F:→ junshen:要挂下线的原因是什麽? 01/17 21:21
2F:→ mrted:直接找业务员买就好了阿 01/17 21:22
3F:→ inlimit:省佣金吧 01/17 21:23
4F:→ junshen:如果是这个原因的话,我想你自己删文会比较好 01/17 21:31
5F:→ junshen:请在您的文章前按下"d"即可,等我帮忙删文就不太好了 :) 01/17 21:38
6F:嘘 tonyfire:扯到不行,比扯铃还扯! 01/17 21:47
7F:→ renriver:找人帮他登录有违反版规吗 01/17 22:09
8F:→ azukitw:C-2不知道算不算? 01/17 22:10
9F:→ renriver:我觉得不算...不过版主觉得算就算 01/17 22:16
10F:→ renriver:没有错价没有放佣也无法预计他会不当折减保险费 01/17 22:16
11F:→ lbt:不认同违反版规,自己卖给自己如果有问题,应该一堆业务员都有 01/17 23:20
12F:→ lbt:问题了吧。 01/17 23:20
13F:推 mollypeter:大家反应这麽激动的原因,可能是[台湾人寿]引起的吧 哈 01/18 00:04
14F:→ junshen:大家还真是反应激烈,我是认为如果为了省佣金(帮侄女买?) 01/18 00:12
15F:→ junshen:而要求登录,此例一开是否会造成保险板之後充斥登录文? 01/18 00:14
16F:→ junshen:当然如果各位业界先进认为这样的方式是正确的,那可能是我 01/18 00:17
17F:→ junshen:不懂业界生态,毕竟我非本行,只是感觉这方式好像不太对 01/18 00:19
18F:→ lbt:比起这个,我倒觉得==>为了保护业界生态,让业务使用本应讨论 01/18 00:45
19F:→ lbt:学术知识的学术网路来做生意。」这件事情才是本末倒置吧 01/18 00:45
20F:→ junshen:不太懂?所以开放登录文是正确的吗?这样就不会有业务使用 01/18 00:55
21F:→ junshen:学术网路做生意的问题产生吗?这样好像把问题搞偏了... 01/18 00:56
22F:→ lbt:简单说,你要BAN就是BAN掉所有相关广告性的商业行为,不是光 01/18 00:56
23F:→ lbt:BAN你觉得「好像会破坏业界规范的东西」 你要自创规矩也可以 01/18 00:56
24F:→ lbt:那就明白指出是违反哪一条版规,而不是根本没有规定就要说砍文 01/18 00:57
25F:→ lbt:标准在哪里? 现在我看到的是你大的不砍砍小的,明显觉得很 01/18 00:57
26F:→ lbt:诡异 01/18 00:57
27F:→ junshen:麻烦帮我检举一下你看到的"大的",这样比较快处理 01/18 01:15
28F:→ lbt:我是没差,我只是偶而过来看而已,我只觉得你的执法标准很奇怪 01/18 01:16
29F:→ lbt:一个警察光在抓闯红灯的,然後杀人放火的不抓。你询问他後,他 01/18 01:17
30F:→ lbt:还反问你:「杀人放火和闯红灯有关吗?」「你觉得去抓了後就不 01/18 01:17
31F:→ lbt:在有人会杀人放火了吗?」 01/18 01:18
32F:→ lbt:都一样是犯法的事情,就像登录下线和在这边公开做生意都是商业 01/18 01:18
33F:→ lbt:行为。如果你都认为这里是可以公然做生意的地方了,那开放登录 01/18 01:19
34F:→ lbt:下线就要禁止,我也只能说你的标准真奇怪 01/18 01:19
35F:→ junshen:再下去就变战文了,真有问题的文章请检举,至於要怎麽管理 01/18 01:26
36F:→ junshen:我认为我会提出我的疑问之後再处理,不可能做到人人满意 01/18 01:27
37F:→ lbt:你如果真的认为你的作法没问题,大可把这文砍了,看原PO自己要 01/18 01:28
38F:→ lbt:不要针对根本没有版规规定却砍文的行为去和小组长申诉噜 01/18 01:28
39F:→ lbt:你如果自己也有所迟疑,就代表我讲的并非毫无道理 01/18 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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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4.8.8.57
※ 编辑: lbt 来自: 124.8.8.57 (01/18 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