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rs113355 (分子旋光性)
看板L_LifePlan
标题[判决] swiminsea 申诉 give 板主 aoLivia 案
时间Thu Jan 28 12:00:26 2010
裁判日期: 2010/01/28
裁判案由: 1/25 swiminsea □ [申诉] give版 不服aoLivia版主判决
#1BNQyF58 (L_LifePlan)
裁判全文:
使用者 swiminsea 对 give 板主 aoLivia 有关 swiminsea 於 1/18 发表之文章,
违反板规之判决不服,於和板主沟通仍不服後迳行申诉至组务板。
本组检验检举人检附之证据及板主说明後,依据 give 板板规做出以下判决:
=========================================================================
维持板主原判决,并要求板主修正板规。
全案可再上诉到 About_Life 板。
=========================================================================
理由:
1. give 板板规中:
● ﹉﹉﹉﹉﹉﹉﹉﹉﹉﹉﹉﹉﹉﹉﹉﹉﹉﹉﹉﹉
● ◎ 严禁以任何方式要求回礼。
● ﹉﹉﹉﹉﹉﹉﹉﹉﹉﹉﹉﹉﹉﹉﹉﹉﹉﹉﹉﹉
● (请移驾至equal_change版)
● ﹉﹉﹉﹉﹉﹉﹉﹉﹉﹉﹉﹉﹉﹉﹉﹉﹉﹉﹉﹉
● 包含明示、暗示、交换、信中要求。
● ﹉﹉﹉﹉﹉﹉﹉﹉﹉﹉﹉﹉﹉﹉﹉﹉﹉﹉﹉﹉
● → 经发现一律直接删文并水桶两周。
● ﹉﹉﹉﹉﹉﹉﹉﹉﹉﹉﹉﹉﹉﹉﹉﹉﹉﹉﹉﹉
● 累犯者除上述外,加以劣退处分。
● ﹉﹉﹉﹉﹉﹉﹉﹉﹉﹉﹉﹉﹉﹉﹉﹉﹉﹉﹉﹉
即有禁止要求回礼的规定。而其中有关『回礼』的认定,在先前板友的表决、讨论
中,『感谢文』的确被定义为『回礼』的一种,且板主依此例判决已行之有年,因
此板主依此判决并无不妥。
(以下节录自 2008/1/3 give 之开票结果)
───────────────────────────────────────
◆ 投票名称: 感谢文是否为回礼的一种
───────────────────────────────────────
◆ 投票中止於: Thu Jan 3 21:13:07 2008
◆ 票选题目描述:
针对感谢文是否该归类於回礼的一种,
开放投票予以版友进行表决,
日後将以投票结果作为版工执行处理相关版务的依规。
◆投票结果:(共有 269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1 票)
选 项 总票数 得票率 得票分布
****************** 4 票 1.49% 1.49%
感谢文没有实质上的利益,不算回礼。 67 票 24.91% 24.91%
****************** 0 票 0.00% 0.00%
感谢文属无形资产的一种,算回礼。 197 票 73.23% 73.23%
****************** 1 票 0.37% 0.37%
****************** 1 票 0.37% 0.37%
0 票 0.00% 0.00%
0 票 0.00% 0.00%
0 票 0.00% 0.00%
****************** 0 票 0.00% 0.00%
投票结束,欢迎留下您宝贵的意见。 0 票 0.00% 0.00%
0 票 0.00% 0.00%
0 票 0.00% 0.00%
from 版工 aolivia 0 票 0.00% 0.00%
Shukumei 0 票 0.00% 0.00%
****************** 0 票 0.00% 0.00%
───────────────────────────────────────
2. 然而,於置底公告中并未加注此项细节,板友可能会无心误触,因此至於是否依原申
诉人违规情事及犯意,酌情予以减轻处分,由板主认定即可,组务不予以干涉。
3. 避免相关争议判决出现,组务要求板主七日内应将板规修正,以避免板友误触。
依据上述理由,维持板主原判决并要求板主修正版规。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15.9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