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MSYSQP (去保险版谈佣金会被水桶 )
看板L_LifePlan
标题[申诉]保险版junshen版主对於不利保险业务员的议题水桶
时间Tue Apr 20 15:56:03 2010
一.申诉人ID:保险版junshen
二.此申诉案件相关资讯︰
(a)作出判决板主:保险版junshen
(b)此案是否与板主沟通完成:
在上一篇文章
三.此申诉之判决︰(若此项留白,请以
转录方式将该判决原文转录至本版。)
(a)该判决文章编号:
(b)判决内容:永久水桶
四.不服理由︰
版规未明定不得讨论业务员佣金
内文中有提出我知道的 笔误部份在推文中被举出 我也修改了
只是那里很多业务员 问了跟她们利益相关的佣金问题 被很多人嘘
版主就认定我是闹版 把我永久水桶
该版现在正在制定新版规 旧版规也没有永久水桶这处分
这样的处分是否合适?
五.支持贵申诉人理由所需之证据︰
作者 junshen (DUNHILL) 看板 Insurance
标题 [公告] 目前板规修订中,取消置底,先移至
时间 Sun Mar 7 23:06:04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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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与L板主正在商讨板规修订的方向,因此L板主先行取消板规置底,
但考虑到取消置底後会被认为有空窗期,我先将目前板规复制至
在新板规修订出来之前会先维持原板规管理规则。
另,为配合板规修订,业务专区也将进行整理,原本专区内业务
的资料待业务发文格式修订後将进行删除,届时请依照格式发文。
junshen
(请将证据资料附於此申诉文中,切勿仅留指引至该证据原本所在之看板,
若有相关法律条例,亦请复制贴上至此,并保留法条出处。)
※ 编辑: BMSYSQP 来自: 114.42.88.56 (04/20 16:03)
※ 编辑: BMSYSQP 来自: 114.42.88.56 (04/20 16:04)
1F:→ MrE:依组规,你要先写信给版主建立「与版主沟通完成」的证据 04/21 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