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rpshoot (四郎)
看板L_LifePlan
标题[申诉] 婚姻板板主loser1未依板规处理案件
时间Thu Apr 22 22:46:34 2010
一.申诉人ID: Sharpshoot
二.此申诉案件相关资讯︰
(a)作出判决板主: loser1
(b)此案是否与板主沟通完成:是,有信件沟通
三.此申诉之判决︰(若此项留白,请以
转录方式将该判决原文转录至本版。)
(a)该判决文章编号:无
(b)判决内容:以信件方式通知驳回
四.不服理由︰
被告者指涉对象明确,板主不该以打混仗为由予以脱罪
五.支持贵申诉人理由所需之证据︰
以下为被告人推文
: #1BpO4kFl (marriage) [ptt.cc] Re: [讨论] 给板主的公开信
: → neimad: 幼稚的行为...可笑.... 04/20
23:57
: → neimad:我说的是sharpshoot.. 04/20
23:58
以下为所违犯板规
: 二、不当言词类:范围包括发言者及附和者。
: 3.禁止以『指名道姓』(包括ID)或是『具有直接明确指涉对象』方式,
: 对板友或其亲友发表带有情绪化负面用语、谩骂性质之人身攻击内容。
: **对板友及『亲友』部分,须由当事人提出。
: 经检举并板主全员同意证实者,水桶一月。
该人符合本规章两要件
1.指名道姓
2."幼稚的行为...可笑...."也属"情绪化负面用语、谩骂性质之人身攻击内容"
是以照章应属违犯板规
请小组依照规章更正判决,并予板主应有之纠正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9.89.9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