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rpshoot (四郎)
标题[转录]Re: [检举] neimad推文人身攻击
时间Thu Apr 22 22:47:23 2010
※ [本文转录自 sharpshoot 信箱]
作者: loser1 (马赛不克)
标题: Re: [检举] neimad推文人身攻击
时间: Wed Apr 21 00:25:30 2010
1. 指称强度不足,判决易生争议。
2. 那篇文章根本几十个人战成一团,他讲的是那句你数得清楚吗?
人身攻击案不成立,驳回。
※ 引述《sharpshoot (四郎)》之铭言:
: #1BpO4kFl (marriage) [ptt.cc] Re: [讨论] 给板主的公开信
: → neimad: 幼稚的行为...可笑.... 04/20 23:57
: → neimad:我说的是sharpshoot.. 04/20 23:58
: 二、不当言词类:范围包括发言者及附和者。
: 3.禁止以『指名道姓』(包括ID)或是『具有直接明确指涉对象』方式,
: 对板友或其亲友发表带有情绪化负面用语、谩骂性质之人身攻击内容。
: **对板友及『亲友』部分,须由当事人提出。
: 经检举并板主全员同意证实者,水桶一月。
: 请照章处理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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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20.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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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9.89.95.70
1F:推 djboy:所以,应该要把整段推文搬过来,证据才算完整。 04/22 23:11
2F:→ sharpshoot:如果组长认为有必要,我也可以转录全文 04/23 00:44
3F:→ neimad:乱改别人的名字.... 04/24 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