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ecafe (winecafe)
看板L_LifePlan
标题罢免一问
时间Tue May 25 11:27:08 2010
根据群组规定
2.若非自愿退位:须先至LifeNewboard板提出罢免连署。
0>提出罢免前必须有组务申诉纪录及小组长定案判决。
程序不符判定为无效罢免。
1>禁止multi-id连署。
2>连署时间满七天发起人方得於小组组务板提出申请。超过连署结束时间四十
八小时未提出申请者,不得提出申请。
3>提出罢免连署者,需在开始连署一小时内於该看板及小组组务板上告知进行
罢免连署中。若无告知,则连署视为无效。(分身帐号无效)
4>板主不得删除上点所提之告知文。(建议连署者自行存证)
5>发起人须符合资格上站200/发表200且注册时间满一年。
连署有效票为发表100且注册时间满半年。
6>罢免原因需确实填写,并由小组长审核。
7>罢免连署之票数及理由之审核由小组长负责。
罢免案送审後,小组长得判定罢免原因无效,为无效罢免案。
8>罢免连署中,因程序不符者或利用分身ID发起连署,其发起人於该连署发起
日起一年内不得於本群组内提出任何罢免连署。
9>若罢免连署票数未通过,判定为罢免未通过。
从该连署发起日起一年内不得以相同之原因(事件)对相同之板主提出
罢免连署。
10>被连署罢免期间,该板主不得提出新增板主之申请。
11>提出申请後,小组长可视情况延长连署时间,至多十四天。
12>基本连署门槛之定义为有效支持票50以上,
且有效支持票数高出有效反对票数的1/2以上。
罢免分为几个阶段
提出罢免 -> 一小时内告知 -> 连署至少七天 -> 提出申请 -> 小组长审核及裁决
其中 7> 中所言 「罢免案送审後」,方可判定是否为有效罢免原因
所谓的「送审」,是指程序内的「告知」,还是「提出申请」?
这个疑问并不会影响最终此罢免的判决,因为只是判决的时间点,而不是判决本身。但
是我认为罢免连署除了是决定版主去留的管道之一,却也是版友们表达自己心声的管道
之一。平常若是在版上推文或发文要求版主下台,十之八九会被以乱版论吧。故,唯有
罢免连署能提供一个合法的管道去表达这个诉求。
这就好比现实生活中的连署。连署的发起与进行,跟最後连署的诉求是否被受理并没有
直接的关系。无论进行连署的议题或是诉求是否合理合法或正确,进行连署是国家给的
言论自由的保障。连署除了能达到其制度上的意义,也就是所谓的进入公投,或在PTT
而言就是撤换版主的诉求,是否可能包含另一种功能,也就是所谓的表达诉求的功能?
虽然这个诉求可能因为一些原因不被接受,但是组务在一个连署都还没有提出申请之前
就已经下达判决说这个罢免无效,一来不知道是否合於群组的规定,也不知道於实际意
义上而言有何好处?
我无意对GM版的纷争做任何评论,但我只是注意到并且对这个程序问题有了疑问。
从组务人员的立场而言,早点或是晚点做出罢免无效的裁决,我是看不出来对於组务的
进行会有什麽不一样的地方。
从被罢免版主的立场,如果连署可以顺利进行,则该版主可以大概的知晓他自己的表现
在众多版友心中是好是坏。如果连署因为组务的提早判决而喊卡或是受到影响,也许该
版主可以提早放心不会被罢免掉,可是我却觉得这只是一种逃避的心态。去正视自己的
表现也算是对自己的一种负责。
从版友的立场,如前所述,这提供一个合法的管道可以去表达自己对版主的看法。
总结之,单从群组规定而言,所谓的「送审後」,到底是指「告知」即为「送审」,或
要「提出申请」才算「送审」,这可能有赖组务解释。若单从7>去理解,由於审核还包
含票数,故大胆揣测是「提出申请」後才算「送审」。
另,连署的意义到底为何?除了实行连署的诉求之外,是否也是个提供表达诉求的管道
?
另提醒,本版置底之群组规已为过时之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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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竟然贴错版了 @@ 也谢谢推文的版友提点票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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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09.55.232
1F:推 hateOnas:520已经在本板公布新群组组规 只是尚未置底 05/25 11:54
2F:→ hateOnas:如果要问群组的规定为何 应可至 about_life 05/25 11:54
4F:推 hrs113355:晚点回覆 05/25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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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winecafe 来自: 140.109.55.232 (05/25 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