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rs113355 (分子旋光性)
看板L_LifePlan
标题Re: 罢免一问
时间Wed May 26 02:22:12 2010
你的问题是在於组务认定无效并告知的时间点,规定中并没
有规定组方必须在哪个时间点(告知连署进行或是提出罢免
申请)判定一个连署是否无效并告知。
我目前的做法是不管任何板的任何连署申请,只要我发现连
署无效的条件成立,我都一定会尽早告知,原因很简单,如
果让使用者迟迟等到连署时间超过可申请时间、票数满足罢
免门槛,才告知这个连署是无效的话,势必会造成更多人的
困扰。
(若只是程序的错误使得该次罢免失败,只要修正程序上的
错误或由其他人提出申请即可再次提出,因此我会让使用者
在最快的时间内有知的权利。)
而小组长告知连署无效之後,该篇连署文并不会被锁定,还
是可以如你所说的做为对板主表达意见之用,此项功能并不
会受影响。
关於告知的时间点,其实颇为弹性,上述是我的考量,也许
会有所遗漏的部份,如果有其他可参照的考量,你如果有相
关想法,也欢迎你再提出建议让我参考。
※ 引述《winecafe (winecafe)》之铭言:
: 根据群组规定
: 2.若非自愿退位:须先至LifeNewboard板提出罢免连署。
: 0>提出罢免前必须有组务申诉纪录及小组长定案判决。
: 程序不符判定为无效罢免。
: 1>禁止multi-id连署。
: 2>连署时间满七天发起人方得於小组组务板提出申请。超过连署结束时间四十
: 八小时未提出申请者,不得提出申请。
: 3>提出罢免连署者,需在开始连署一小时内於该看板及小组组务板上告知进行
: 罢免连署中。若无告知,则连署视为无效。(分身帐号无效)
: 4>板主不得删除上点所提之告知文。(建议连署者自行存证)
: 5>发起人须符合资格上站200/发表200且注册时间满一年。
: 连署有效票为发表100且注册时间满半年。
: 6>罢免原因需确实填写,并由小组长审核。
: 7>罢免连署之票数及理由之审核由小组长负责。
: 罢免案送审後,小组长得判定罢免原因无效,为无效罢免案。
: 8>罢免连署中,因程序不符者或利用分身ID发起连署,其发起人於该连署发起
: 日起一年内不得於本群组内提出任何罢免连署。
: 9>若罢免连署票数未通过,判定为罢免未通过。
: 从该连署发起日起一年内不得以相同之原因(事件)对相同之板主提出
: 罢免连署。
: 10>被连署罢免期间,该板主不得提出新增板主之申请。
: 11>提出申请後,小组长可视情况延长连署时间,至多十四天。
: 12>基本连署门槛之定义为有效支持票50以上,
: 且有效支持票数高出有效反对票数的1/2以上。
: 罢免分为几个阶段
: 提出罢免 -> 一小时内告知 -> 连署至少七天 -> 提出申请 -> 小组长审核及裁决
: 其中 7> 中所言 「罢免案送审後」,方可判定是否为有效罢免原因
: 所谓的「送审」,是指程序内的「告知」,还是「提出申请」?
: 这个疑问并不会影响最终此罢免的判决,因为只是判决的时间点,而不是判决本身。但
: 是我认为罢免连署除了是决定版主去留的管道之一,却也是版友们表达自己心声的管道
: 之一。平常若是在版上推文或发文要求版主下台,十之八九会被以乱版论吧。故,唯有
: 罢免连署能提供一个合法的管道去表达这个诉求。
: 这就好比现实生活中的连署。连署的发起与进行,跟最後连署的诉求是否被受理并没有
: 直接的关系。无论进行连署的议题或是诉求是否合理合法或正确,进行连署是国家给的
: 言论自由的保障。连署除了能达到其制度上的意义,也就是所谓的进入公投,或在PTT
: 而言就是撤换版主的诉求,是否可能包含另一种功能,也就是所谓的表达诉求的功能?
: 虽然这个诉求可能因为一些原因不被接受,但是组务在一个连署都还没有提出申请之前
: 就已经下达判决说这个罢免无效,一来不知道是否合於群组的规定,也不知道於实际意
: 义上而言有何好处?
: 我无意对GM版的纷争做任何评论,但我只是注意到并且对这个程序问题有了疑问。
: 从组务人员的立场而言,早点或是晚点做出罢免无效的裁决,我是看不出来对於组务的
: 进行会有什麽不一样的地方。
: 从被罢免版主的立场,如果连署可以顺利进行,则该版主可以大概的知晓他自己的表现
: 在众多版友心中是好是坏。如果连署因为组务的提早判决而喊卡或是受到影响,也许该
: 版主可以提早放心不会被罢免掉,可是我却觉得这只是一种逃避的心态。去正视自己的
: 表现也算是对自己的一种负责。
: 从版友的立场,如前所述,这提供一个合法的管道可以去表达自己对版主的看法。
: 总结之,单从群组规定而言,所谓的「送审後」,到底是指「告知」即为「送审」,或
: 要「提出申请」才算「送审」,这可能有赖组务解释。若单从7>去理解,由於审核还包
: 含票数,故大胆揣测是「提出申请」後才算「送审」。
: 另,连署的意义到底为何?除了实行连署的诉求之外,是否也是个提供表达诉求的管道
: ?
: 另提醒,本版置底之群组规已为过时之版本。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4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