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ulue54 (ㄅ噜噜)
看板L_LifePlan
标题Re: [申诉] 保险板板主 blulue54 文字狱!
时间Mon May 31 12:48:32 2010
1F:→ MrE:版规2.1已经开始实施。业务自介文--请寄信给板主或各小板主。05/25 01:54
2F:推 ERIC6666:楼上是版主了?05/25 02:53
3F:→ ERIC6666:即使是见仁见智,都还是有自认为神的人在推翻兼酸05/25 02:53
4F:→ loveistoofar:禁卫军? 05/25 08:25
5F:→ Norse:都可以把第一次来的搞进水桶了,何不去竞选板主? 05/25 09:03
没有指明到姓的骂
但也引起双方之对立
B-1、文章或推文内容蓄意挑衅、引战或将私人恩怨带至板面: │
│ 但开放良性辩论,但需附上证据、数据或公开资讯。 │
│ 如属无法举证之引战言论,水桶加计两周。 │
│
B-4、吵架、漫骂、直接或间接引起双方或多方对立: │
│ 经板主认定後,禁止讨论同时板主将介入设定禁止回文和推文。 │
│
B-3、人身攻击、不实指控: │
│ 并要求在一周内发文道歉,否则水桶再加计一周。 │
│ 非当事人检举恕不受理。
而且我并不认为
没有指名道姓的骂就不会有违犯板规之实
骂人就算明指暗指都是一样的
而且很明显就是对着MrE
说明到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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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om we love best to them we can say lea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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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6.36.138
6F:→ blulue54:文章本身违规 故以删除 05/31 12:49
7F:→ Norse:请把人身攻击的地方指出来,是第一句还是後面一句? 05/31 13:09
8F:→ Norse:如果是第一句,说出事实算人身攻击?如果是第二句,更不合理吧! 05/31 13:11
9F:→ blulue54:第一句 事实是你认定的? 05/31 13:20
10F:推 Norse:我也没说是MrE啊,我都说没指名道姓了.. 看不懂中文吗? 05/31 13:21
11F:→ blulue54:版规在上面 而且请把最後一段看清楚 而且我看的懂中文 05/31 13:27
12F:→ blulue54:请不要乱指控本人看不懂中文 谢谢 05/31 13:27
13F:推 Norse:更何况你是怎麽认定我是说是MrE的,请你拿出证据,谢谢! 05/31 13:28
14F:→ blulue54:我知道了 谢谢 这部份请站务帮忙解决 我会更改判决 05/31 13:30
15F:推 baccat:另有申诉 类似案例 版主却以不受理带过 未免太双重标准? 05/31 13:41
16F:→ Norse:更改判决原来是桶更久~ 真是厉害阿~!! 05/31 14:09
17F:→ Norse:请你提出引起对立的证据,谢谢! 05/31 14:11
18F:→ Norse:原来可以在小组长还没判决前变更判决,更是厉害阿!! 05/31 14:13
19F:推 coeric:真的很厉害...直接跨越过小组长,要准备干站长了 05/31 14:16
20F:→ coeric:真的不懂为何可以这麽独断? 05/31 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