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cemilker (icemi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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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 不服e-coupon板主MohLih判决
时间Tue Aug 17 23:53:00 2010
※ 引述《MohLih (时间会证明一切)》之铭言:
: ※ 引述《icemilker (icemilker)》之铭言:
: : 四.不服理由︰
: : 1.板主拒绝明示违反何条板规 [附3]
: 板规中也就只有一条有关劣退的规范
: 长期置底的公告中也有明说发文徵求博客来会被劣退
: 连板标、进版画面、发文注意事项都有提醒如何徵求、怎样会被劣退
: 可见你发文前完全不看板规和置底公告
: 已经做了这麽多重的提醒了
: 还蓄意发文徵求
: 那劣退也只是刚好而已
: : 若无心虚,为何不明白告知所违板规,以利申诉人可以进行申诉
: 这跟心虚不心虚有啥关系?
: 板规和置底公告就这麽黑底白字摆在那边给你看了
: 申诉前你连花个几分钟看板规和置底公告的时间都没有吗
今天警察开你单
却不告知所违法律
反而叫你自己回去翻法条
这像话吗?
板主本有义务告知违规者究竟违反那条板规
一者确定有此板规
再者保障违规者基本权益
更进一步可使小组长了解双方所持歧异
而不是各说各话
徒然浪费小组长时间
您至今无法明白说出我是违反那条板规
若无心虚便是懈怠
: : 2.板规4.1只有明示禁止发文徵求博客来折价券
: : 并无禁止徵求购物金
: : 折价券跟购物金为不同之品项
: 两者都是拿来在博客来网站上折价用的
: 作用相同只是字眼不同
: e-coupon板就是禁止发文徵求博客来
: 毕竟e-coupon板不是博客来专板
: 但因为板众还是有徵求博客来折价券或购物金之需求
: 所以才会长期置底公告
: 有公告让你推文徵求 为什麽不推?
: 已经有那麽多板友提供折价券和购物金代订
: 为什麽你不直接回信洽询那些板友们?
: 都已经多重提示e-coupon禁止发文徵求博客来
: 为什麽你还是要蓄意挑战板规?
: : 其使用方式与限制完全不同
: : 各有其使用规定
: : 说明见五
: 不是你说不同就不同好吗
: 当你对板规定义有疑问时
: 你应该先写信来询问板主
: 而非迳行发文踩线!
诚如你所说
"不是你说不同就不同好吗"
博客来都说不同了
你还要硬说相同
你当博客来是你开的阿!?
站规第五条
本规则与中华民国之法令抵触者,无效。
组规六-3
小组长及版主可视情况经上一层主管同意後订定组规、板规,但不得和站规或
生活娱乐馆组规抵触。
劣文新规范公告第3点
板主若要使用劣文功能,必须於板规详细订定劣文给予的条件
若板规没有相关规定,或是没有依照板规施行,该劣文无效。
我国刑法第一条规定,行为之处罚,以行为时之法律有明文规定者,
为限.即为罪行法定主义之表现;罪行法定主义以限制国家刑罚权之发动,
保障个人权利与自由为使命,其精神可衍出"禁止类推适用"
又刑法第三二一条第一项第六款规定「於车站或埠头犯之」
条文之所以加重刑罚之目的
系车站或埠头乃供人旅行之地
通常被害人携有之旅游证件与行李失窃
其为害常较普通窃盗更严重
故应加重处罚
航空站亦为供人旅行之地本法却无明文规定
不得类推包含之
本案中折价券跟购物金虽具类似效果
其实体面为不同之客体
但板规4.1仅限制折价券
购物金自不得类推适用
购物金若要列入劣文条件
须於板规详细订定
方符法律明确性原则
至於本人有无向网友洽询购物金等其他情事
与本案无关
故不予回应
: : 3.板主为恶意胡搞
: : #1CPP8GYd晚本人约一小时po文
: : 徵求交换一张25元的E-coupon
: : 却无劣退
: 这篇并不算徵求而是纯粹用折价券交换折价券
: 和你明显在标题上注明徵求博客来不同
: 板规劣退条文是明订「发文徵求」
: 发文交换目前并不包括在内 故不能据此劣退
: 未来会考虑在板规中做更详尽之规范
: : #1CPghvgO徵求博客来购物金
: : 可以无事(此属当然,又无违反板规)
: : 相同情形#1CBkWKLr #1C94agER #1C3v0bqc #1BxXiJEA
: : #1COxJlsf #1CPIoP6n
: : 足见MohLih偏颇恶意
: 有可能是板主在清理版面文章的时候漏掉了
: 跟偏颇恶意也扯不上关系
: 毕竟每次上线处理板务的时间可能只有短短的几分钟到十几分钟
: 处理到一个段落之後
: 下次上线不会再重新看过上次已经处理过的文章
: 你可以来信检举 告知板主有漏处理的文章
: 而非认为别人可以你为什麽不行
: 更不能据此做为取消劣文之理由
: 毕竟你违反板规的事实相当明确
: 以上说明呈请组务裁示
按网友lojve的资讯
该板在今日之前
本有大量徵求博客来购物金,单书85、75、65折券之文章
但已被板主於今日删除
板主以漏处理作为回应
但却没想过这些文章为何都无板友检举
因无人认为违反板规
自无人检举
板主却以不合事实之逻辑
恣意擅断
侵害板友权益
违反板规,组规,站规已昭然若揭
更可议的是本人举
#1CPP8GYd为例
质疑竟可徵求交换一张25元的E-coupon
但板主认为此为交换非徵求
所以无违板规!!!
而本人以YAHOO购金200元"交换"博客来购物金200元却是"徵求"!?
所以要依板规劣退!!!
MohLih偏颇恶意无法公正处理板务自不言而喻
望请站方公正处理
给e-coupon一个合法合理的使用环境
: : 五.支持贵申诉人理由所需之证据︰
: : 博客来折价券说明
: : http://www.books.com.tw/exep/qa/item.php?i_id=0000000062
: : 博客来购物金说明
: : http://www.books.com.tw/exep/qa/item.php?i_id=000000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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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49.19.207
※ 编辑: icemilker 来自: 111.249.19.207 (08/18 00:02)
1F:推 MohLih:你最後举的例子 你标题明明就是徵求而非写交换 所以劣退 08/18 00:04
2F:→ MohLih:其余我不想回应了 请组务直接判决吧 08/18 00:04
※ 编辑: icemilker 来自: 111.249.19.207 (08/18 00:10)
※ 编辑: icemilker 来自: 111.249.19.207 (08/18 00:12)
3F:推 lojve:我也希望组务直接判决 板主只会跳针一样的点 浪费时间 08/18 00:15
4F:推 nationfu1017:板主对於博客来折价券与购物金的差异没有多做解释, 08/18 00:21
5F:→ nationfu1017:我想你不是不想回应,应该是不知道该怎麽回应了吧哈 08/18 00:21
6F:→ nationfu1017:"本人认为相同"就相同? 你闯红灯跟警察说那是绿灯? 08/18 00:23
7F:→ icemilker:我无主张"不法之平等",我自认我合法,应受相同之待遇,请 08/18 00:36
8F:→ icemilker:不要搞错 08/18 00:36
9F:推 sssyoyo:这版主也太瞎了吧...整个根本就他自己在那跳针 08/18 09:51
10F:→ sssyoyo:自己心虚 去删旧文..说成之前漏掉没注意 也太可耻了 08/18 09:53
※ icemilker:转录至看板 About_Life 08/18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