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ndyhill (糖果堆)
标题[转录]Re: 申诉
时间Thu Sep 16 18:41:44 2010
※ [本文转录自 candyhill 信箱]
作者: redddd (小心it粉红乌骨鸡出没)
标题: Re: 申诉
时间: Mon Sep 13 14:16:03 2010
※ 引述《candyhill (糖果堆)》之铭言:
: 本人并未对rehtra人身攻击,其理由如下:
: 1.本人从未在文句中提及rehtra这ID中的任一字母
: 2.本人从未将成语"打落水狗"拆开使用,亦无定义其中"落水狗"为何.
: rehtra根据以下推文申诉我对rehtra人身攻击:
: → candyhill:气焰高归气焰高,我可不像尔雅那样欺负人. 09/11 15:30
: → wilo:在我看来,你是在打落水狗,不就是在欺负人?(茶) 09
: 推 wilo:喔,我忘了你没有尔雅那种功力可以那样欺负人,拍谢拍谢~~~ 09/11 15:33
: 推 candyhill:我搜寻尔雅文章,也发现多半是打落水狗的居多. 09
: → candyhill:而且,欺负人不是好事,就算有功力也不需要用在这种事情上 09/11 15:35
: → candyhill:wilo要说我现在在打落水狗我很乐意承担,因为我等很久了. 09
→ candyhill:终於看到她被告,我好开心啊! 09/11 15:36
(我帮您再补上)
: 第二行中的"落水狗"并没有指出谁是落水狗.
: 第四行中的"落水狗"并没有指出谁是落水狗.
: 由於第二行并无指出谁是落水狗,因此第六行的落水狗也无指涉.
: 所以本人并无对rehtra人身攻击.
candyhill:
您又避重就轻了
我再帮您补上
→ candyhill:终於看到她被告,我好开心啊! 09/11 15:36
当时就只有知道rehtra被告
这一串推文下来,明显您指的落水狗为rehtra.
故 申诉驳回
板工 阿红师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71.198.108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7.99.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