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QGirl (领养代替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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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 EXAMNATION版主Wildavsky违法滥权
时间Thu Nov 24 13:04:02 2011
※ 引述《pognini (即将进化的皮卡丘)》之铭言:
: 您要求的判决不公到底是指什麽? 针对个案吗?
: 我能否以国考版版友资格,针对一般事务检举他滥权而成立本申诉案?
: 若可针对公共事务提出申诉或检举,则国考板上被他删除的桃捷中钢
: 招考资讯即属当之,他也不否认删文。
: 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 当事人主张之事实,经他造於准备书状内或言词辩论时或在受命法官、
: 受托法官前自认者,无庸举证。
: 如此,则您所要求补齐之申诉要件(具体判决)已补齐,可否尽快议决?
: 就算照抄您那三点结论也无妨。
: 2.
: 我这申诉案是驳回还是不成立? 简言之可否据以提出罢免?
: 谢谢您的回答。以本案性质,W 不得人心,因诉诸民意而非法规解释
: 故甚盼速决,以便早日进入罢免程序。
您的标题用申诉,内文写的是已和板主完成沟通
但并未附上和板主完成沟通但无效之证据
抱歉我不是法官 也不是学法律的人
我只想搞清楚 您到底是要检举板主滥灌还是有任何判决不公要申诉?
您说的"具体判决"究竟是什麽?
目前依照您的补充
就我看来的应该是要"检举"板主在板务处理上有疏失或违反规定
我的回答还是如下:
1.板主制定板规没有硬性要求必须经过投票才能增修
2.板主执行板规是否严苛,这部份属於板主管理风格,组方不予干涉
3.该板主的投票连署过程及上任程序圴符合"生活娱乐馆群组连署规范"
板主在处理板务上难免未尽之处,板友如果对板主处理的方式有疑问
请先和板主沟通,已明显无效後再行申诉或检举。
被删除文章的板友如果对板主删除的行为不满,在与板主沟通无效後
请"本人"提出申诉并附上与板主沟通之证据。
如果这是申诉案,要申诉板主未依规定删文,而您是被删文之本人
请先和板主沟通,无效後再行申诉,申诉案驳回。
如果是检举案,板主之管理风格或许还有进步或改善的空间
但是并未有违反规定之处,故检举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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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规划局小组长 QQGi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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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编辑: QQGirl 来自: 75.69.92.103 (11/24 13:09)
1F:推 agogoa:晕倒,自认不用举证,这点很难懂吗? 11/24 13:10
2F:→ agogoa:你到底要P版友补充甚麽? 11/24 13:11
3F:→ QQGirl:我说了我不是法律人看不懂那些文诌诌的用词, 简单来说就是 11/24 13:12
4F:→ QQGirl:被删文不爽请被删文当事人先和皮主沟通无效後再申诉 不是 11/24 13:13
5F:→ QQGirl:当事人要申诉什麽? 代替别人申诉吗? 11/24 13:13
6F:推 mysheros:请问小组长,水桶需要公告吗? 11/24 13:15
7F:→ QQGirl:板主自认有删文,但是被删文不爽请当事人来申诉 而不是其它 11/24 13:15
8F:→ QQGirl:代替当事人申诉 11/24 13:15
9F:→ mysheros:okcool说水桶需要公告,但国考板并无公告 这样可以吗 11/24 13:16
10F:推 pognini:先跟您说声辛苦了,再则,我要转成检举,非受处份当事人 11/24 13:20
11F:→ pognini:亦可提出,您应该判决成不成立 11/24 13:20
12F:→ pognini:更正,您应该判决驳回,而非不成立 11/24 13:21
13F:推 pognini:也许您分不清驳回与不成立的差别,那简单请问您 11/24 13:25
14F:→ QQGirl:按照规定水桶需要公告,组方的立场是"请先和板主沟通" 11/24 13:25
15F:→ pognini:我们是否已完成前置程序,接着可合法提出罢免案了? 11/24 13:28
16F:→ QQGirl:我的用词不够符合"法律人"对用词,我在此做最後的补充 11/24 13:35
17F:→ QQGirl:无论是申诉案或是检举案组方的回覆均是驳回 11/24 13:36
※ 编辑: QQGirl 来自: 75.69.92.103 (11/24 13:37)
18F:推 pognini:小组长大人,重点是我们到底可不可以提罢免? 11/24 13:39
19F:→ QQGirl:你可以提罢免,这是你的权利,但提罢免前请先详阅相关规定 11/24 13:57
20F:推 a128a128:你到底有没有看组规啊? 都很明确说了要罢免的条件 11/24 13:58
※ 编辑: QQGirl 来自: 75.69.92.103 (11/24 1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