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ateratha (南山的小朱)
看板L_LifePlan
标题[申诉] Insurance版主Ciel判决失当
时间Thu Feb 16 22:48:03 2012
一.申诉人ID:amateratha
二.此申诉案件相关资讯︰
(a)作出判决板主:Ciel
(b)此案是否与板主沟通完成:
(本板不接受未与板主沟通之申诉,若无经此程序将拒绝申诉。)
沟通过,但是看法差距过大,根本没有共识,决定用申诉解决。
沟通内容随後会转过来。
三.此申诉之判决︰(若此项留白,请以
转录方式将该判决原文转录至本版。)
(a)该判决文章编号:
#1FFG5ih5 (Insurance) [ptt.cc] [公告] 重新判决之水桶名单
(b)判决内容:
其实内容跟上面有一位shaler於本版
#1FFGmvMx (L_LifePlan) [ptt.cc] [申诉] 重新申诉Insurance
是完全一样的,能否直接沿用?
(我也是同一篇被水桶=.=)
四.不服理由︰
1.Ciel最初是以此文
#1FEE2Iip (Insurance) [ptt.cc] [公告] MrE水桶180天
的这句推文判定本人是挑衅:
→ amateratha:下次MrE再来吵就是永久水桶,我突然希望他快来吵~XD 02/14 00:55
但是全文其实是这样:
→ amateratha:下次MrE再来吵就是永久水桶,我突然希望他快来吵~XD 02/14 00:55
→ loveistoofar:都已经进水桶180天了... 02/14 01:01
→ amateratha:只是觉得他学不会教训,这个版被水桶最多次的人就是MrE 02/14 01:11
→ amateratha:每一次不是签名档攻击人就是推文引发纠纷 02/14 01:15
→ amateratha:加这次已经第三回进水桶了 02/14 01:15
这边就借用一下别篇对挑衅的定义:
挑衅引战是有定义的:故意滋生事端,企图引起纷争。
如果不能证实当事人有引发纷争的企图,那就不能算挑衅。
如果我真的企图挑起纠纷,
那就不需要在别人推文之後,我还特别去解释我为什麽这样推论,
(所以此文一楼的违规推文是断章取义,跟Ciel一样只取一句话就妄下断语)
MrE在Insurance被水桶三次是事实,每一次都是因为用签名档、推文攻击他人也是事实,
加上这一次他更是从去年十二月就开始用没有凭证的指控来闹版,闹到被Ciel水桶,
所以我推论他一旦出水桶,八成很快就是再犯。
(此人主动跑来违规在本申诉文下推文,已经验证他的闹事态度)
有谁在『挑衅』的时候会合理解释自己为什麽要这样的?
如果真的要挑衅,我就连续胡乱开骂就好了,这样不是更有效果?!
要是有人被合理推论弄得感觉被挑衅,那又关我什麽事情?
2.原本只想解释我不是挑衅,但是看到Ciel竟然可以莫名变更水桶理由,
我这边要特别解释其他几项:谩骂跟人身攻击。
还是引用其他人的定义,我觉得下的不错:
谩骂也是有定义的:无根据的指责他人。
如果指责有确实根据,那就不能算谩骂。
人身攻击更是有定义的:
所谓人身攻击就是侮辱他人、故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侵犯他人隐私,而使得他人在精神上、生活中受到了侵害
并造成了严重後果,这种行爲法律上称之爲侵犯名誉权
我的推文,描述的是事实,做的是合理的推论,我甚至没有骂人。
请Ciel不要想变更理由,我不会接受的,我没做错任何事情。
我也不接受Ciel所谓有事前警告的说法,
对照他自己所称『还有很多人在踩线边缘』的说词,
我打包票保险版里面除了Ciel他自己,没人知道他在警告谁!
(请"逐点"叙明不服之理由及依据,切勿以乱枪打鸟或打混仗之论述方式。)
五.支持贵申诉人理由所需之证据︰
(请将证据资料附於此申诉文中,切勿仅留指引至该证据原本所在之看板,
若有相关法律条例,亦请复制贴上至此,并保留法条出处。)
#1FEE2Iip (Insurance) [ptt.cc] [公告] MrE水桶180天
全文是这样:
→ amateratha:下次MrE再来吵就是永久水桶,我突然希望他快来吵~XD 02/14 00:55
→ loveistoofar:都已经进水桶180天了... 02/14 01:01
→ amateratha:只是觉得他学不会教训,这个版被水桶最多次的人就是MrE 02/14 01:11
→ amateratha:每一次不是签名档攻击人就是推文引发纠纷 02/14 01:15
→ amateratha:加这次已经第三回进水桶了 02/14 01:15
Ciel只取第一句就判定本人是挑衅,非常的不合理,
完全对挑衅一词毫无概念,也无视後面的说明,
用语意不清的警告文宣称已经警告过本人,我不听才被水桶那更是夸张的离谱。
(判决理由几时提到这一点?怎麽看都是因为一句推文就被桶的)
我要求取消Ciel的错误判决。
--
千金难买早知道,
万般无奈想不到,
宁可保障先做高,
莫在事後才懊恼。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7.155.157
1F:→ heysailor:你引用的定义已经自证己罪。 02/17 00:00
2F:→ heysailor:希望-->企图。他快来吵-->引发纷争 02/17 00:01
3F:→ heysailor:希望他快来吵-->企图引发纷争-->挑衅。 无误 02/17 00:02
4F:→ MrE:随便就污指我闹版,是你说了算哦?要不是有南山无良业务一直 02/17 00:56
5F:→ MrE:用话术企图误导版友,我哪需要这麽累努力揭穿他? 02/17 00:58
6F:→ MrE:害我那篇「南山实支额度低到多离谱」的比较文要延後发布了 02/17 01:01
7F:→ amateratha:上面两个你们是这篇申诉的当事人吗? 02/17 09:37
8F:→ amateratha:违反版规无误,已检举。 02/17 09:40
9F:→ amateratha:至於你们说的东西我不回应,违规的东西没回应的必要 02/17 09:40
10F:→ amateratha:倒是如果没闹版,为什麽被水桶?水桶理由不对的话为什 02/17 09:44
11F:→ amateratha:麽不申诉?有空来违反规定,何不照规定争取你认为该有 02/17 09:44
12F:→ amateratha:的权力? 02/17 09:44
※ 编辑: amateratha 来自: 114.37.158.233 (02/17 09:50)
13F:→ amateratha:从MrE跑来闹事的态度,刚好证明我的说明跟推论无误, 02/17 10:05
14F:→ amateratha:我没有企图引发纷争,是他自己会制造纷争 02/17 10:05
15F:→ MrE:我当然是当事人喽,判决事由和申诉文中提到的都是我耶 02/17 11:14
16F:→ MrE:我会出来为自己申辩,是因为受到amaratha申诉文中对我人身攻击 02/17 11:18
17F:→ MrE:的挑衅,不能不出面说明。 02/17 11:22
18F:→ MrE:水桶判决完全没有「闹版」。amaratha你为何要诬蔑我闹版来人身 02/17 11:25
19F:→ MrE:攻击与挑衅我? 02/17 11:56
20F:→ amateratha:当事人只有我跟Ciel,请问你是谁? 02/17 12:54
21F:→ amateratha:还有amaratha又是谁?你来找这个人的话请快走 02/17 19:14
※ 编辑: amateratha 来自: 42.73.37.107 (02/19 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