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gnini (即将进化的皮卡丘)
看板L_LifePlan
标题Re: [申请] 申请解释国考版版主ㄧ职
时间Sat Aug 25 08:34:52 2012
※ 引述《agogoa (agogoa)》之铭言:
: 标题: Re: [申请] 申请解释国考版版主ㄧ职
: 时间: Sun Aug 19 16:41:18 2012
:
: ※ 引述《GeminiMan (GM 名侦探抠男)》之铭言:
: : ※ 引述《P55555 (大仁)》之铭言:
: : : 小组长您好,因为本人於国考版被板友质疑
: : : 本人担任国考版版主ㄧ职有「得位不正」之情形。
: : : 本人向该版友多次说明,板友可以来组务版申请小组长解释
: : : 惟该版友,不知其何原因,不肯来组务询问小组长
: : : 为正视听和本人之清白,特此向小组长申请解释
: : : 本人是否有所谓「得位不正」之情事!!
: : : 不知道小组长是否接受该项申请解释案呢?
: : : 以下转录该版友对本人之指控,麻烦小组长了
: : 有关板主 P55555 担任板主乙职上任程序的合法性。
: : #1E_NK53v (L_LifePlan) 小组长 QQGirl 已对罢免及新增板主案做出处置及说明,
: : 使用者 pognini 申请罢免 Examination 板前板主 Wildavsky 乙案,
: : 罢免连署原因与组务申诉案并无关联,由小组长判定为无效之罢免连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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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针对问题本质回答:
1. 你所谓的群组规范应该是指:
7>罢免连署之票数及理由之审核由小组长负责。
罢免案送审後,小组长得判定罢免原因无效,为无效罢免案。
但站规说得很清楚:
本站对於前项罢免案提出之事由,得予以审查。但除罢免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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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针对板主或小组长个人与板组管理无关之事项外,应予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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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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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显,除非罢免事由是针对版主个人私事,否则只要是跟板务有关
就该核准,懂吗。我敢说,你绝对不是法律相关科系,才会这样鬼扯一通
: : 既为无效之罢免连署案,自无违反群组之组规之程序。
: : 「被连署罢免期间,该板主不得提出新增板主之申请。」
: : 前板主 Wildavsky 依投票结果提出申请新增板主,小组长 QQGirl 审查当选者
: : 符合群组之组规板主资格门槛,即予以上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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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规对罢免理由的审查只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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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对於前项罢免案提出之事由,得予以审查。但除罢免事由
: ^^^^^^^^^^^^
: 系针对板主或小组长个人与板组管理无关之事项外,应予以核
: ^^^^^^^^^^^^^^^^^^^^^^^^^^^^^^^^^^^^^^^^^^^^^^^^^^^^^^
: 准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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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也就是说,除非罢免理由是批评板主私事,否则只要跟版务有关就该成立
: 你跟QQgirl现在都把自己当成太上皇,可以完全不顾站规啦?
:
:
: 至於QQgirl引用的判决,这篇讲得很清楚
: http://webptt.com/cn.aspx?n=bbs/L_LifePlan/M.1323774694.A.8AA.html
: 简单说,该例是未经申诉就提罢免,所以前小组长才说该罢免无效
: QQgirl却拿来救援,完全是牛头不对马嘴
: 我说柯南啊,你要不要看清楚点啊
:
: 还有给你们忠告,规定是拿来遵守的
: 不是随自己高兴解释用的,
: 你们敢这样乱搞,就是在赌pognini只是说说而已不会真的提告
: 唉~~~~你们要把自己的未来交给法院,那是你们自己的选择
: 我也希望网路争议网路解决,真要上法院,也都是你们自找的
: 最好你们这些歪理可以说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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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allRed:那家牛排我吃过 在我家附近 还不错吃 01/27 02:34
: → z******:落红大大住哪啊? 01/27 02:34
: 嘘 FallRed:干你妈的....我是秋红 01/27 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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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 From: 111.252.157.227
: ※ 编辑: agogoa 来自: 111.252.157.227 (08/19 16:43)
: 推 GeminiMan:看不懂您所想表达的,前半段和後半段有何关系。 08/22 15:00
: → GeminiMan:前半段提到站规所规范罢免私人事务不能成案。 08/22 15:02
: → GeminiMan:後半段是提未经申诉即罢免,即视为无效罢免案。 08/22 15:02
: → GeminiMan:小组长 QQGirl 是以罢免连署理由非申诉案内容,判决无效 08/22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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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对於前项罢免案提出之事由,得予以审查。但除罢免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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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针对板主或小组长个人与板组管理无关之事项外,应予以核
: ^^^^^^^^^^^^^^^^^^^^^^^^^^^^^^^^^^^^^^^^^^^^^^^^^^^^^^
: 准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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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单一句,罢免理由除跟版务无关,应予以核准成案
: 是你们理解能力有问题,还是在装疯卖傻?
: 继续无视、继续装疯卖傻吧
: 站规定得这麽清楚,都是你们这些人硬ㄠ瞎掰,才衍生这麽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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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敢问阁下的学经历?
: 若在公开辩论下,敢这样胡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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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eminiMan:罢免案,跟前半段所论述的并无太大的关联性。 08/22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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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 agogoa 来自: 114.26.28.167 (08/22 20:53)
: ※ 编辑: agogoa 来自: 114.26.28.167 (08/22 20:56)
: → GeminiMan:你先看过群组规范再来讨论这议题吧! 08/24 20:09
2. 如果罢免理由不成立,w 为何要下台?
你们是不是精神错乱,才会如此前後矛盾?
还是根本就没有标准,在网路待久了,以为自己是神
随便解释,才会一再自相矛盾?
为什麽你们自相矛盾的决定,就可以推翻114:12 的多数人意见?
遇到不讲理的无赖,佛都有火
我只简单问你,你敢不敢站在阳光下,公开为自己见解辩护?
如果吃定我一直喊要告却没行动
对不起,这阵子在忙别人的事,现在忙完了
给你最後通牒,月底前把跟p55555有关的申诉案处理完
拖一个月以上了,够久了
我会把你们这些滥权的站务人员一并列入被告
藉由司法审查,让ptt站务能回归多数民意决定
不用忍受你们妄自尊大, 只敢在网路耍威风
用法任事跟多数人都不同
只要服从多数民意让罢免案成立
只要公正处理申诉案让滥权惩处的p55555下台
这很难吗? 你却一再瞎掰偏袒
如果你觉得被羞辱了,很抱歉,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
上法院,如果你继续瞎掰鬼扯,在法院的权威下
你绝对会感受到更强烈的羞辱与惩罚
不要怀疑我的决心,我是具名向台大资工提出申诉的
网路争议若无法在网路解决,也只能诉诸司法
跟你们这些人不一样,我见得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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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诸葛亮诫子曰: 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澹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
以致远.夫学须静也.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慆慢则不能励精
.险躁则不能治性.年与时驰.意与岁去.遂成枯落.悲叹穷虑.将复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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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pognini 来自: 114.41.187.130 (08/25 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