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rt1988 (苍穹的斯斯)
看板L_LifePlan
标题Re: [申诉] 国考板板主P55555滥权惩处
时间Wed Sep 12 23:03:59 2012
那个...我要求你解释的不是这些,若贵板主不想针对该案解释的话
那麽我就视为我们双方沟通结束了?
※ 引述《P55555 (大仁)》之铭言:
: (1)
: 1.使用者对於板主处置有疑义者,请先与板主完成沟通或沟通已明显无用,
: 方可至本板提出申诉。未与板主沟通迳自至组务板申诉者恕不受理。
: 使用者或板主请将相关证据以转录的方式张贴於组务板。
: 该申诉者并无转录判决主文 ,本人是否可以主张程序事项不合?
: 拒绝回应,并小组长终结该人对於本人之申诉案
: 3.使用者提出申诉请准备以下资料
: (1).申诉本文
: (此项必备,并请依格式填写。)
: (2).板主判决之公告文
: (3).与板主完成沟通程序的证明
: (必备,否则组务得拒绝申诉。)
: (4).其他可供组务参考的有关文章
: (2)
: 该人於申诉案公布本人与他人之水球内容,已经违反站规
: 本人已寄信请小组长处置,烦请小组长处置。
: ※ 引述《smart1988 (苍穹的斯斯)》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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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9.105.212
1F:推 P55555:可是他就程序上不符合了~凭什麽要我先解释? 09/12 23:04
2F:→ P55555:小组长请秉公处置好吗?何以偏袒他方,无视组务之规范? 09/12 23:05
3F:→ P55555:不然,请小组长跟我说一句,该人申诉案何於程序,我就说明 09/12 23:06
4F:→ P55555: 合於组务申诉规范 09/12 23:06
5F:→ P55555:何己见得本人不愿意针对该案解释呢?小组长兄 09/12 23:07
确实是合乎申诉规定,根据组规
3.使用者提出申诉请准备以下资料
(1).申诉本文
(此项必备,并请依格式填写。)
(2).板主判决之公告文
(3).与板主完成沟通程序的证明
(必备,否则组务得拒绝申诉。)
(4).其他可供组务参考的有关文章
申诉人已备妥申诉本文及完成沟通程序之证明。
原本我以为申诉人欲将判决书作为证据申诉,
但後来发现申诉人作为证据的主要以和你的水球沟通纪录
而水球沟通纪录并非文章,无法以转录形式呈现
故我视为证据已提交完毕
那麽,请板主进行说明
※ 编辑: smart1988 来自: 118.169.105.212 (09/12 23:13)
6F:推 P55555:1.水球是可以转录的 2.如欲使用水球当作证据,应转录 09/13 08:02
7F:→ P55555:3经过修改之水球纪录,当然丧失其证据力 09/13 08:03
8F:→ P55555:何以小组长接受该人复制贴上之方式,呈现证据呢? 09/13 08:03
10F:→ pognini:这样硬ㄠ,很难看! 09/13 08:27
11F:→ pognini:你就只能在BBS 瞎掰吗? 记得到庭应讯,不要被拘提 09/13 08:28
12F:→ pognini:现实生活的诉讼程序,跟你 GM想像的不一样! 09/13 08:29
13F:推 pognini:再说我水球纪录不只有你一人而已,原文转录会让其他人也跟 09/13 08:31
14F:→ pognini:着曝光,遑论还有一堆你拒绝撤销处分的回信,2111篇就是 09/13 08:32
15F:推 pognini:如果不够,我可以再补一篇 09/13 08:34
16F:推 hateOnas:本案水球的"转录"方法 错误 请小组长去问 正确的方法吧 09/13 08:48
17F:→ hateOnas:水球纪录可以只有一人 要申诉请survey 正确方法可以吗 09/13 08:49
18F:→ pognini:楼上不要乱插花,把问题越弄越复杂,如果是要我跟P5沟通 09/13 09:01
19F:→ pognini:撤销水桶的证据 09/13 09:01
20F:→ pognini:2111 2118都是,如果要在这样硬ㄠ,我也会把你列入造意犯 09/13 09:02
21F:→ pognini:检举王,请自重 09/13 09:02
22F:→ pognini:你不是很旁听吗? 当被告你就能进来听了 09/13 09:03
23F:→ chingfen:水球记录存到信箱後,在水球球记录按 u 09/13 09:25
24F:→ chingfen:可以整理单一ID的水球记录,再寄回信箱。 09/13 09:26
25F:→ chingfen:再用Ctrl+X 将单一ID水球记录转到板上来 09/13 09:26
26F:→ chingfen:(我是路人...) 09/13 09:27
27F:推 hateOnas:我是说水桶纪录这部分 你说要告我让我很害怕 09/13 10:27
28F:推 hateOnas:讲错 你看我真的很害怕 你吓到我了 我是说水球纪录这部 09/13 10:35
29F:→ hateOnas:分 09/13 10:35
30F:→ smart1988:谢谢chingfen提供方法 总之我先试过以後再说 09/13 10:39
31F:推 pognini:虽认为没必要转录与P5的水球记录,但还是谢谢C网友的指教 09/13 23:02
32F:推 Derek324kimo:这不是认不认为的问题,而是程序必须如此、 09/13 23:29
33F:→ Derek324kimo:以避免内容遭使用者修改而失去其真实性 09/13 23:29
34F:推 ganbaday:可以多告我一个吗? 我也想旁听~~ 09/14 00:22
35F:→ pognini:请问该水球要证明的是甚麽? 若是我与P5沟通过的证明 09/14 00:41
36F:→ pognini:好,那我之後补上的2111 2118篇信件不就是了吗? 水球真假 09/14 00:42
37F:→ pognini:根本就不重要了,那两篇信件不就是沟通完成的证明吗! 09/14 00:43
38F:推 Derek324kimo:如果水球不是沟通的过程证明,那你干嘛列出来...? 09/14 00:51
39F:推 pognini:我原本以该水球为沟通证明,但你们说编辑过不算,所以改用 09/14 00:58
40F:→ pognini:2111 2118为沟通过的证明,请问这样可以吗? 09/14 00:59
※ P55555:转录至看板 About_Life 09/14 2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