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rt1988 (苍穹的斯斯)
看板L_LifePlan
标题Re: [检举] 板面公布本人水球
时间Fri Sep 14 10:13:53 2012
※ 引述《P55555 (大仁)》之铭言:
: 阿 请问然後勒?
: 我可以向被检举人提出删除水球要求,我以经提出了阿
: 阿,小组长兄不用作事情阿
: 到底要直接删除该篇附有本人之水球 还是 小组长要求删除
: 是需要我一歩一歩教导小组长兄你吗^^?
: 6.发生违规情事,组方得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停权或劣退等处置。
我觉得你够了喔,明明这件案子我已经结案了,硬要回文是怎麽样?
依照:
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
第六条(违规行为之种类及内容)
本规则所称违规行为,包含下列行为:
一、看板违规行为:
(三)未经同意,公布与他人间之水球及信件内容。
但於申诉时作为证据资料并发表
於本站指定之看板,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此限。
以及
#1BH3bHxt (About_Life)
小组组务板申诉,附上
(1) 板主处理不当之处
ex: 板主公告或失职之处
(2) 沟通未果的证据
ex: 板友辩论沟通信件
考场水球依案可视为「沟通未果之证据」,亦可当作他认为你失职之证据,
我是看在那份水球毕竟没有具名,水球当事者并没有出面的状况下,
才认为你的要求可以被接受,可要求申诉人将申诉文内之考场水球纪录撤除。
如果你真的那麽喜欢那条组规,那麽你是否知道自己回覆已结案文章的行为,
早都应该被停权或劣退了呢?
这串文就到此为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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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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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smart1988 来自: 1.160.168.165 (09/14 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