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nkA56 (国考板大司马)
看板L_LifePlan
标题[申请] 申请解释本板#1GWeul1v推文
时间Thu Oct 25 00:32:16 2012
┌─────────────────────────────────────┐
│ 文章代码(AID):
#1GWeul1v (L_LifePlan) [ptt.cc] [申诉] Examination板pogni │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L_LifePlan/M.1350733359.A.079.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0 Ptt币 │
└─────────────────────────────────────┘
1F:→ GeminiMan:且板主 pognini 业已解除水桶,故不再受理。10/24 19:49
请说明:
若只要解除水桶即不予以受理,是否意味板主得任意水桶人?当被申诉时,只要小组长
未作出决定前解除水桶便不受审查?
若然,以本组小组长处理案件的「效率」,只要水桶得法,恐怕无任何申诉案可以进入
审查程序。
本人遭水桶,发言权确实一度遭剥夺。我申诉的是板主任意剥夺他人发言权利,水桶是
否已解除要非所问。小组长迂回问题其心可议。揽大权者却不欲担大任,何不挂冠而去??
--
本人从未在课堂说明「点名列入成绩计算」。
该生却为了让其所想要的成绩有其合理性,强加入的成绩计算方式,试问若真有,
请问该生,本人曾说过点名如何计分吗?当时全班有多人上课,人证具在!
在东华大学的成绩资料库中已查出本人当时给该生的成绩为40分。
并非该生一再强调「系临时编织而成」。
~节录自《陈老师的血泪告白》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4.12.60.220
※ 编辑: RankA56 来自: 124.12.60.220 (10/25 00:36)
2F:推 GeminiMan:板主与使用者沟通後,即判定使用者说法有理,予以解除 10/25 00:41
3F:→ GeminiMan:水桶处分,故组务不再另做裁决。 10/25 00:41
4F:→ RankA56:但他不是认为我有理才解除的耶 10/25 00:43
5F:→ GeminiMan:[申请] 文章类别为板主申请公务使用。 10/25 00:45
6F:→ RankA56:组规没写 预设标题内容也没说明~~前面也有人一直用 10/25 00:46
8F:→ RankA56:已改 10/25 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