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Jdavid (我刚出社会)
看板L_LifePlan
标题[申诉] pognini 刚愎自用 未依板规行事
时间Sun Nov 11 14:17:46 2012
一.申诉人ID:MJdavid
二.此申诉案件相关资讯︰
(a)作出判决板主:pognini
(b)此案是否与板主沟通完成:完成。
(本板不接受未与板主沟通之申诉,若无经此程序将拒绝申诉。)
三.此申诉之判决︰(若此项留白,请以
转录方式将该判决原文转录至本版。)
(a)该判决文章编号:
#1GbvkME0 (Examination)(见附件证据A)
(b)判决内容:没有明显违规,不算违规。
四.不服理由︰
1.2012年11月10日前,未依临时板规处断。(见附件证据B)
2.僭越他板功能,未能提醒该使用者发文於正确板面, PTT实有读书会板
看板《StudyGroup》。国考板未有1.书友 2.学友 3.战友 4.同好 5.精
进 6.健康 7.黑名 8.会记等读书会型式选项。
3.该使用者所言理由不能服众,「考选部申论题都没答案」所以至国考板
板面徵人。实则,考选部的申论题都没给答案。若考关务化工的能至板
板面徵人,而不至读书会板发文;至於其他类科不也可至国考板徵人?
若单就考题问题,国考板亦有[考题]、[课业]发文选项供使用者发问,
板主未能察觉差异,实为失职。 (见附件证据C)
4.仲裁者无所定见,动辄要检举人问其他人意见。(见附件证据D)
5.依对检举人的喜恶做出裁定,未能就事论事实失仲裁者应有之气量,指
谪检举人「找碴」,不依规定行事。 (见附件证据E)其党羽未尽检举之
责,而言前前板主P55555失责,是谁找碴?是谁为板上秩序?昭然若揭
。 (见附件证据F)诸如此类之行为竟枉称言法,实为国考板不幸。
(请"逐点"叙明不服之理由及依据,切勿以乱枪打鸟或打混仗之论述方式。)
五.支持贵申诉人理由所需之证据︰相关证据随後转录至组务板面。
(请将证据资料附於此申诉文中,切勿仅留指引至该证据原本所在之看板,
若有相关法律条例,亦请复制贴上至此,并保留法条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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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233.254.62
※ 编辑: MJdavid 来自: 118.233.254.62 (11/11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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