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nkA56 (感谢长生天)
看板L_LifePlan
标题Fw: [证据] pognini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
时间Wed Dec 19 12:28:37 2012
※ [本文转录自 Violation 看板 #1GqBRJZR ]
作者: RankA56 (感谢长生天) 看板: Violation
标题: Fw: [证据] 证据附件006-05
时间: Wed Dec 19 02:32:50 2012
※ [本文转录自 L_LifePlan 看板 #1Gq8_EOS ]
作者: MJdavid (我刚出社会)
标题: [证据] 证据附件006-05
时间: Tue Dec 18 23:46:20 2012
※ [本文转录自 MJdavid 信箱]
作者: pognini (即将进化的皮卡丘) 站内: Examination
标题: [公告]国考版板规
时间: Sat Nov 10 18:23:49 2012
前言
作者 X ()
标题 Re: 想跟您请教板务
时间 Fri Oct 19 20:04:44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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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只会回课业文 还有读书有关的文章
至於版务已经超出我能力范围
非司法可审查对象
请见谅喔!:)
这位司法官板友的回信,让板务豁然开朗。大家来国考板,主要为蒐集课
业相关资讯,板务当以维护国考板正面讨论风气为重,对板务争议请依循板
规或站规解决。
去年4~~8月,国考板无人管理,但板上秩序良好,可见本板板友多能自律
。然而诚如美国制宪先贤曾说过: 「如果人民都是天使,我们就不需要政府
;如果政府由天使所组成,我们就不需要宪法。」参考各板板规与斟酌本板
特色订定板规,让争议诉诸民意,也盼收刑期无刑之效。
一、 板务定期改选
1.板务将於每年十月底前定期改选,公告期至少7天、投票期14天,须有否
决选项(多人参选时,设"以上皆非"选项;一人参选时,设" 赞成、反对
"选项),得票数需高於否决选项,经 300人投票成案,得连选连任。
说明:
国考板是公共论坛,各执一词无济於事,不如让所有争议诉诸民意。避
免挑烂苹果,设下否决条款与300人成案门槛。从本次板务选举投票人数
达534人来看,门槛并不算高。
二、 违规事项与惩处标准
依ptt使用者规范第八条「看板违规行为,由版主认定事实之有无。」
担任板务是为了整合资讯,协助有能力上榜者减少探索期,不愿将精力虚
耗在处理违规事务,万望板友配合。
违反中华民国法律与 PTT使用者规范之文章一律删除,并视违规情状分
别予以惩处:
2.发文时请注明标题,违者板务将代为分类,屡劝不改者水桶3天。
课业文请附出处与想法,违者退文并提醒,再犯水桶7天。
得到答案後删除、修改文章(含推文)者,初犯警告,再犯水桶10天。
说明:
新手常触犯本条:「砍自己文章也犯法?」 本板最大的功能,就是板友热心
分享各种资讯,包含解惑,有些精辟的讲解更有m 文留传的价值。解答者
选择在推文解答而非寄信给提问人,也有让他人参考之意。参考民法814
的法理,加工价值大於材料本身,所有权属於加工者。因此文章所有权已
不属於提问人,若迳自删除将予以处分。
3.诽谤、侮辱、嘲讽特定人士,与发表不雅或其他显然不当之言论者,初犯
警告并得水桶 7天,再犯水桶 1个月。违规情节重大者,得予以劣退。
针对上榜、落榜,或其他分享考试经验类的文章触犯本规定者,不经警告
水桶15天,再犯水桶2个月。
争论不休之讨论,视情形锁文;锁文後就相同议题再起争执,经规劝无效
者,水桶 1个月。
说明:
历年来板友分享的上榜心得,是本板最大的资产,让後人找到适合自己的
准备方法,增加信心也减少无谓的探索期。有些心得比给补习班的详细许
多,甚至限定在国考板发表,在在流露对国考板的感情。更难能可贵的,
是落榜板友不吝分享自己失败经验,让後人少走冤枉路。此类分享以往在
本板屡见不鲜,近来日益减少,故一并列入加强保护。
板友曾举例,外交是很难打进的小圈圈,好不容易有人分享上榜心得,却
被酸到自删。近来屡见滥用推文的情形,司法官、外交特考的上榜心得都
曾被酸到自删,他人自不待言
很难明确定义何谓酸文,有些人对上榜心得总是异常苛刻。也许您的批评
立论有据,但在别人大喜之日泼冷水,显属不当之举。避免影响板友分享
意愿,此类违规一律加重惩处。
请珍惜并尊重板友的心得分享。
4.嘘文每篇文章以两则为限,三则以上视为恶意违规,不经警告水桶 15天
,再犯水桶 3个月。屡在他人文章嘘文,经警告无效者,视为恶意违规。
大量(五则以上)、或在他人文章发表与主旨显然不符之推(嘘、引)文,
经作者或板务劝阻无效者,得水桶10天,再犯水桶2个月。
违反本规定之推(嘘、引)文,经板务公告违规後,作者得从文章中将其
删除。
说明:
推文之设计,本为简短发言而生,避免一行文洗版。但近来屡见有人滥用
推文放肆攻讦,或以不相干的言论恣意干扰,以致旁人不愿参与讨论。既
然不容许洗板,也不该允许大量推文骚扰作者。故予以规范,以维本板正
面的讨论风气。被删者若自认其言论很重要,请自行发文接受公评,无碍
其言论自由之行使。
必须强调,并非所有文章都不许推文超过五则,而是使用者的推文有妨碍
原文章的讨论之虞时,作者要求其自行发文时才适用。一般课业讨论,作
者根本不会做此要求,通常是其他仁智互见的争议话题、或有高阅读率的
人气文章才有争论情形,而大量推文往往模糊焦点,已非作者本意。
就PTT现行站规,只禁止使用者「修改」推文,避免伪造他人意思,对删
除则未统一规范。Freiheitkino 网友在法规板曾专文讨论,论点精辟、
析理详该,非常发人省思:
http://webptt.com/cn.aspx?n=bbs/PttLawSug/M.1344742216.A.088.html
简言之,若谓作者可以删除文章,但不能删除推文,这是很矛盾的规定,
形同反客为主,强迫作者忍受不当推文。应由板主管理板面,作者管理推
文,如FB使用者可删除动态回应等等。
惟避免作者迳自删文徒惹争议,依组务建议,业经板务公告违规的推文始
可删除。
参考法条:
八卦板第十二条:有以下任一情况之使用者,给予水桶两周处分
一、多次无意义推/嘘文,恶意推/嘘文、推图或符号妨碍阅读之使用者。
5.(板务事宜)
检举违规文章请洽置底专区或写信给板务,切勿在板面PO文。不依规定或
浮滥检举,经警告无效者,初犯水桶15天,再犯水桶3个月。
对板务提议未获采纳而争论不休,或其他不当行为,足以干扰看板秩序或
妨害其他使用者权利,经警告後再犯者,视为闹板,劣退并得水桶1个月,
再犯水桶6个月。蓄意闹板或违规情节重大者,得不经警告。
其他板规未详列,但违反法律或站规且情节重大者,予以劣退,并得水桶
3个月。
说明:
国考板最重要的功能为课业资讯交流,对板务议题争论不休会影响板友使
用权利,如认为板务违法违规,请依法提告或向站方申诉。若属裁量权限
,这是多数人经由投票赋予板务的权力,板务尊重少数意见,也请少数服
从多数。如认为板务不适任,请依规定提罢免,或在年度改选时参选,让
争议诉诸民意。
舍此不就,蓄意闹板者,为求速决,参考八卦板经验与其板规予以处分:
第八条:]
文章内容违反中华民国法律、批踢踢站规。文章删除并劣退。视严重性加
给水桶一个月处分。
第九条:
有闹板兹事者,闹板文章劣退,滋事之判定由板主群判定。并视状况加给
水桶六个月处分。
6.买卖文、徵求文、补习班优惠(如折扣礼券、金卡)等请洽至底专区,以维
板面整洁。违者初犯警告,再犯水桶15日。
商业性连结、广告文劣退,并得水桶 6个月。
说明:
学术网路谢绝商业性行为,为了维护板友权益兼顾板面整洁,且有国考板
历年投票纪录为凭(按R 可回顾相关纪录),故予以最低限度的开放,买卖
文等一律置底。而商业性连结、广告文的定义暂由板务依职权认定,待板
友投票决定後,再予以补充解释。
7.其他与国考板主旨无关之言论,一律删除,再犯水桶一个月。但特殊情形
,如紧急协寻(限人与动物,财产类不算)、专门提供板友之工作机会,或
其他有益板友且不干扰看板秩序之资讯等,可以[闲聊]为标题发文,七日
後请自删,违者水桶7天。
滥用本规定藉机滋事者,水桶 1个月。
说明:
此规定为板务政见 8,避免被滥用,予以限制与处分。若实行後有所不便
,再检讨修正。
8.考前一个月内受水桶处分者,得检具与该考试相关证明(报名费收据、补
习证等)修改个资後MAIL给板务,申请延後执行水桶处分。
受一个月以上水桶处分者,得举证确实为考生(以前的成绩单、补习证等
),申请减轻处分。
前两项规定,板务得酌情决定是否核准,再犯则合并执行,并且不得再
申请。
说明:
影响避免板友在考前无法发问,影响其最後准备,故酌情处理。
9. 板规自101.11.11起生效,得视情形增修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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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诸葛亮诫子曰: 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澹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
以致远.夫学须静也.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慆慢则不能励精
.险躁则不能治性.年与时驰.意与岁去.遂成枯落.悲叹穷虑.将复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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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编辑: pognini 来自: 111.252.156.27 (11/16 18:13)
※ MJdavid:转录至看板 L_LifePlan 11/18 19:55
1. 第一次修正:
板规第五条第二项增加:蓄意闹板或违规情节重大者,得不经警告。
修正理由:
各板对蓄意闹板者通常未经警告直接惩处,以期迅速回复板面秩序
,故采之。
※ 编辑: pognini 来自: 114.26.23.118 (11/20 15:31)
※ 编辑: pognini 来自: 114.47.114.216 (11/25 16:53)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MJdavid (118.233.254.62), 时间: 12/18/2012 23:46:20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RankA56 (115.165.212.95), 时间: 12/19/2012 02:32:50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RankA56 (115.165.212.95), 时间: 12/19/2012 12:2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