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55555 (大仁)
标题Fw: 您好
时间Sun Feb 24 17:22:16 2013
※ [本文转录自 P55555 信箱]
作者: pognini (即将进化的皮卡丘)
标题: Re: 您好
时间: Sun Feb 24 14:10:58 2013
※ 引述《P55555 (大仁)》之铭言:
: 本人已不欲跟你有任何关系
: 贵端藉由公告,
: 「101. 6 Q请辞後,P管板益发恣意,」
: 「必须声明,非因P任意水桶而提告,而是他屡屡妨害别人考前於板上请益」
: 「看他应讯时手足无措」
以上都是主观认定,哪算得上诽谤?
那批评我管板恣意的也都算诽谤吗?
我没把你的ID全打出来,已经很顾全你的颜面了
: 以上言论,严重扭曲事实,贵端藉由公告蓄意诽谤本人,请立刻修改。
: 如果你有接到不起诉书,贵端应该知道本人担任国考版版主有PTT站方授予的权力
: ,此权力当然可以管理版上任何事务。
: 贵端如此扭曲事实,视为诽谤。麻烦你修改!!谢谢
刚想写信给你,我没声请再议,刑事部分已经确定不起诉
但你在庭上指: 不知捐款是否进入我的口袋
你把我的收据公告文章删除,再於法庭上说这种话
我可以另提诽谤 & 民事求偿吗?
坦白说,我只想告roc 诽谤我收据造假
希望你不要再牵扯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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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诸葛亮诫子曰: 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澹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
以致远.夫学须静也.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慆慢则不能励精
.险躁则不能治性.年与时驰.意与岁去.遂成枯落.悲叹穷虑.将复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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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P55555 (36.233.204.94), 时间: 02/24/2013 17: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