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55555 (大仁)
标题Fw: 检举
时间Sun Feb 24 20:43:18 2013
※ [本文转录自 P55555 信箱]
作者: pognini (即将进化的皮卡丘)
标题: Re: 检举
时间: Sun Feb 24 20:36:26 2013
※ 引述《P55555 (大仁)》之铭言:
: 请勿公布本人信件,在此检举。请版主处理一下,该人公布本人信件
: 私人信件仅可拿来申诉检举使用,本人并没有授权你使用,烦请删除。
: → pognini:水桶(日後也被组务撤销了),然後落实定期改选,跟我一起选 02/24 20:10
: → pognini:板务,让争议诉诸民意,自信光明磊落,从来没有威胁你不辞 02/24 20:11
: → pognini:就提告。另外,本篇是视为P5当事人澄清,故不删除,其他板 02/24 20:13
: → pognini:另外你提的开庭过程,我也不想一一反驳,只想说,若是滥诉 02/24 20:20
: ※ 编辑: P55555 来自: 36.233.210.172 (02/24 20:22)
: → pognini:检方会派检事官开庭串场 2.不起诉,是我没补件消极应诉之 02/24 20:23
: 其他推文,无关本人文章事宜,违反版规
: 4.嘘文每篇文章以两则为限,三则以上视为恶意违规,不经警告水桶 15天
: ,再犯水桶 3个月。屡在他人文章嘘文,经警告无效者,视为恶意违规。
: 大量(五则以上)、或在他人文章发表与主旨显然不符之推(嘘、引)文,
: 经作者或板务劝阻无效者,得水桶10天,再犯水桶2个月。
: 违反本规定之推(嘘、引)文,经板务公告违规後,作者得从文章中将其
: 删除。
: 麻烦处理一下
1. 公布的是我回给你的信,我有权公布自己回信吧
2. 你说我提告逼你下台,举证反驳是必要的
3. 如果要删,就把你这篇一起删掉,你自己决定再回信
我都可以配合,因为我见得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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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诸葛亮诫子曰: 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澹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
以致远.夫学须静也.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慆慢则不能励精
.险躁则不能治性.年与时驰.意与岁去.遂成枯落.悲叹穷虑.将复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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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2.15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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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P55555 (36.233.210.172), 时间: 02/24/2013 20:4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