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ateratha (南山的小朱)
标题Fw: (Leepofeng) 与版主沟通之信件证据,但对方超过三日不肯回应
时间Tue Apr 30 21:48:13 2013
※ [本文转录自 amateratha 信箱]
作者: amateratha (南山的小朱)
标题: 王冠智的姓名是他自己之前就公开过的
时间: Wed Apr 24 11:22:17 2013
如果公开的讯息再公开也算有错,那我愿意道歉,
但是你把这件事跟先前对方恶意挑衅我的状况串在一起,
我不能接受,这根本是两回事。
请你把这些事情分开判断,我能接受水桶30天,但不能接受你永久水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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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以为自己在追求真理,但是他们并不知道,
他们其实要的并不是一个「真正的真理」,
而是一个他们自己「认定的真理」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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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60.15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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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amateratha (1.160.149.135), 时间: 04/30/2013 21:4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