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kabcd (乱板实习小组长)
标题Fw: [附10] 不服 examination MJdavid 不水桶分身
时间Tue Aug 20 14:58:27 2013
※ [本文转录自 kkabcd 信箱]
作者: MJdavid (我刚出社会)
标题: Re: [公告] 违规检举及其他板务建议区
时间: Tue Aug 20 12:38:12 2013
※ 引述《kkabcd (乱板实习小组长)》之铭言:
: ※ 引述《MJdavid (我刚出社会)》之铭言:
: : 推 kkabcd:#1Hwt_mlr (Examination) 08/20 09:12
: : → kkabcd:使用者申诉第三条 水桶至pognini 禁言期限 为水桶引申 08/20 09:12
: : → kkabcd:非罚则 这是我第二次说第三条了 08/20 09:13
: : → kkabcd:请水桶 08/20 09:13
: : 第三条(适用对象)
: : 本规则适用对象为使用者申请之帐号。但於使用者故意重复注册以规避本规则适用之
: : 情形,得直接以使用者为适用对象。
: : 本板不处分未违规之分身id,且站规第三条所谓「得直接以使用者为适用对象。」
: : 本板可不适用。
: : 感谢您的提供。
: 国考板之前有板主利用分身引战 乱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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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代码(AID): #1CLbHwzj (L_LifePlan) [ptt.cc] [判决] 使用者hateOnas检举 │
: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L_LifePlan/M.1280726138.A.F6D.html │
: │ 这一篇文章值 259 Ptt币 │
: └─────────────────────────────────────┘
: ● 45 ! 8/02 QQGirl □ [判决] 使用者hateOnas检举Examniation板板主案
: 所以我认为应该不可以让分身规避处理
: 站规已经有说板主可以用
: 板主不用我不服 我认为这是漏洞
: 再说一次 请板主水桶
这没问题吧 你检举的是「板主」分身
很明显的 是组务板针对板主的裁决
小组长觉得情况适用 (「得」直接以使用者为适用对象)
那就适用处分板主
如果站规是「应」直接以使用者为适用对象
而算就国考板板规不处分未违规id
也不可以选择不用适用 同时要修订板规以符站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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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233.255.13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kkabcd (114.45.25.219), 时间: 08/20/2013 14:5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