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55555 (大仁)
看板L_LifePlan
标题Re: [检举] Examination板主P55555 恣意执行板规II
时间Tue Dec 31 00:33:48 2013
※ 引述《P55555 (大仁)》之铭言:
: ※ 引述《MJdavid (我刚出社会)》之铭言:
: : 检举人:MJdavid
: : 被检举人:P55555
: : 看板板名:Examination
: : 检举诉求:不听提醒,放任使用者违反板规,恣意执行板规。
: : 检举内容:使用者lover5566违反板规10.
: : 10.无正当理由删除或修改推文者,水桶一个月;於板面发问得
: : 到答案就自删者,经检举或经板主发现,亦水桶一个月。
: : 此板规之所以制定,是因为不少使用者反应,有不肖使用者发
: : 问完得想要的资讯後,就删除文章。只想取之於众,而吝於分
: : 享於众,是为防止此类状况。
: : 经检举人向被检举人检举该使用者状况,且举例国考板板面公
: : 告,处分不只限於课业文之发问,只要是想从国考板使用者得
: : 到资讯,而得到後又删除文章都视为问完自删之违规。而且从
: : 现行板规公告至今,皆用此一标准,行成惯例,且对外发生效
: : 果。(举例文章:证据癸巳12-06於後转录至组务板面)
: : 被检举人竟只知一朝天子一朝臣之封建言论,「那是你当板主
: : 的时候的判例」、「目前板主是我 不是你」、「你的判例对
: : 我没有拘束力 只能拿来参考而已」。任意扩张板主之自由心
: : 证,却不知萧归曹随将板规执行标准化,使国考板板规对众多
: : 使用者发生可预见性。(水球记录:证据癸巳12-07於後转录至
: : 组务板面)。
: : 建议被检举人,若有另一套标准,就请依被检举人当初竞选政
: : 见制定新板规并公告说明。(证据癸巳12-08於後转录至组务板
: : 面)而不是在现行板规行有时日,且行成惯例後,不修板规或公
: : 告情况下,提出另一套审视标准,造成使用者之不可预见。
: : 以下为使用者lover5566违规状况,可请组长检视这些行为及纪
: : 录判定是否违反国考板第10条後段。
: : 【板主:NathanQ/P55555】 国考板 系列《Examination》
: : [←]离开 [→]阅读 [Ctrl-P]发表文章 [d]删除 [z] [i]看板资讯/设定 [h]说明
: : 编号 日 期 作 者 文 章 标 题 人气:227
: : 1 112/07 - □ (本文已被删除) [lover5566]
: : 2 312/08 - □ (本文已被删除) [lover5566]
: : ● 3 512/09 - □ (本文已被删除) [lover5566]
: : 【徵求中】 跨板式LOCAL新文章 系列《ALLPOST》
: : [←]离开 [→]阅读 [Ctrl-P]发表文章 [d]删除 [z] [i]看板资讯/设定 [h]说明
: : 编号 日 期 作 者 文 章 标 题 人气:30
: : 1 12/08 lover5566 □ [请益] 弘光科技大学 附近 住… .TaichungBun板
: : 2 12/08 lover5566 □ [问题] 弘光科技大学 附近 住… .Examination板
: : 3 12/09 lover5566 □ [问题] 嘉义国中 附近 住宿问题?.Examination板
: : ● 4 12/09 lover5566 □ [问题] 嘉义国中 附近 住宿问题? .Chiayi板
: : 【板主:gun5566】 [台中] 2013年台中市代表字『涨』 系列《TaichungBun》
: : [←]离开 [→]阅读 [Ctrl-P]发表文章 [d]删除 [z] [i]看板资讯/设定 [h]说明
: : 编号 日 期 作 者 文 章 标 题 人气:211
: : ● 1 212/08 - □ (本文已被删除) [lover5566]
: : 【板主:ChiyehLi/powerseven/mmoa】嘉义板3.5板规上路(置底注意) 系列《Chiayi》
: : [←]离开 [→]阅读 [Ctrl-P]发表文章 [d]删除 [z] [i]看板资讯/设定 [h]说明
: : 编号 日 期 作 者 文 章 标 题 人气:62
: : ● 1 212/09 - □ (本文已被删除) [lover5566]
: : 请将相关证据信件或看板文章用 原文转录方式请转录至组务版,
: : 文章裁罚争议,未附原文、相关资料者将无法受理。
: 您好,你列举的例子非国考版板规10所规范
: lover5566并无违反板规
┌─────────────────────────────────────┐
│ 文章代码(AID):
#1ImOvnjH (L_LifePlan) [ptt.cc] [判决] Examination板 MJda │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L_LifePlan/M.1388416625.A.B51.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186 Ptt币 │
└─────────────────────────────────────┘
● 2732 ! 12/30 smart1988 □ [判决] Examination板 MJdavid v.s P5555
补充说明:
┌─────────────────────────────────────┐
│ 文章代码(AID):
#1ImOvnjH (L_LifePlan) [ptt.cc] [判决] Examination板 MJda │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L_LifePlan/M.1388416625.A.B51.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186 Ptt币 │
└─────────────────────────────────────┘
● 2732 ! 12/30 smart1988 □ [判决] Examination板 MJdavid v.s P5555
判决2
*[m*[34;47m 作者 *[37;44m lover5566 (kk5566)
*
*[34;47m 标题 *[37;44m [问题] 嘉义国中 附近 住宿问题?
*[34;47m 时间 *[37;44m Mon Dec 9 22:47:45 2013
*[36m────────────────────────────────────
─
大家好:
请问一下各位前辈 考场在 嘉义国中
有推荐还是建议 住宿地点吗?
谢谢
--
*[32m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m
◆ From: 114.39.53.96
*[1m推 *[33mshiva999*[;33;40m:XD
*[1;31m→ *[33mbackstory*[;33;40m:我住附近,真近
*[1;31m→ *[33mshinpurple*[;33;40m:你要订房要快喔~已经很多满了说
*[1;31m→ *[33mbobobola*[;33;40m:如果是旅馆 很遗憾 附近没有
*[m*[1m推 *[33mNTUpope*[;33;40m:耐斯王子大饭店
*[1m推 *[33mad24*[;33;40m:家在哪里 交通工具是?
*[1m推 *[33msnake79715*[;33;40m:王子饭店唯一选择
*[1m推 *[33mstan915*[;33;40m:建议住火车站附近,租机车方便,计程车方便,吃也方
便
*[32m※ Deleted by: lover5566 (114.33.197.251) 12/10/2013 19:43:22*[m
*[m*[34;47m 作者 *[37;44m lover5566 (kk5566)
*
*[34;47m 标题 *[37;44m [问题] 弘光科技大学 附近 住宿问题?
*[34;47m 时间 *[37;44m Sat Dec 7 21:09:32 2013
*[36m────────────────────────────────────
─
大家好:
请问一下各位前辈 考场在 弘光科技大学
有推荐还是建议 住宿地点吗?(弘光科大好像在郊区耶)
谢谢
*[m
[问题] 应考资格、各种国考疑难杂症等,以有正确作法、答案者为主
(不包括书里的疑问)。若问题如人生规划、读书计画等,无一
定作法、答案者,请用闲聊选项。
--
*[32m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m
◆ From: 114.40.144.136
*[1m推 *[33mpilione*[;33;40m:弘光也不算郊区啦 Q_Q...弘光里面就有旅馆了喔,可以
问
*[1;31m→ *[33ms8402019*[;33;40m:印象中对面有MOTEL
*[1;31m→ *[33mRankA56*[;33;40m:如果是小妹可以住我家
*[32m※ Deleted by: lover5566 (114.39.53.96) 12/08/2013 07:50:26*[m
*[m*[34;47m 作者 *[37;44m lover5566 (kk5566)
*
*[34;47m 标题 *[37;44m [问题] 弘光科技大学 附近 住宿问题?
*[34;47m 时间 *[37;44m Sun Dec 8 07:57:55 2013
*[36m────────────────────────────────────
─
大家好:
请问一下各位前辈 考场在 弘光科技大学
有推荐还是建议 住宿地点吗?(弘光科大好像在郊区耶)
谢谢
--
*[32m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m
◆ From: 114.39.53.96
*[1m推 *[33mMJdavid*[;33;40m:手动置底 问得答案自删
*[1;31m→ *[33mMAXJC1124*[;33;40m:我两年前有参加地特,一样是考区弘光~ 住的地方
?
*[1;31m→ *[33mMAXJC1124*[;33;40m:玉坤田 开车到弘光约10~15分钟,弘光内也有停车
?
*[1;31m→ *[33mMAXJC1124*[;33;40m:假如对住的环境没有特别要求的话,玉坤田是不错
*[1;31m→ *[33mMAXJC1124*[;33;40m:单纯洗澡睡觉,小小看书,隔音还好,没有被干扰
?
*[1;31m→ *[33mMAXJC1124*[;33;40m:房间大约3~3.5坪
*[m*[1;31m→ *[33mMAXJC1124*[;33;40m:或是住 附近好一些的汽车摩铁~佛罗伦斯 海德
?
*[1;31m→ *[33mMAXJC1124*[;33;40m:只是费用请自行参酌~ 沙鹿中心的饭店个人比较
不
*[1;31m→ *[33mMAXJC1124*[;33;40m:主要在於考完之後的觅食跟休息,是塞在车阵中的
?
*[1;31m→ *[33mMAXJC1124*[;33;40m:且 单向各是两线道(四线道道路),但是路边随意
停
*[1;31m→ *[33mMAXJC1124*[;33;40m:车车阵,是以作为另外的考量。 沙鹿非常偏僻=
=
*[1m推 *[33mgtgirl*[;33;40m:我也在弘光~那边真的满偏僻,距离饭店都好远...
*[1m推 *[33myachun28*[;33;40m:我觉得把考场安排在弘光很不贴心...连两年都被排到
那
*[32m※ Deleted by: lover5566 (114.39.53.96) 12/08/2013 20:15:14*[m
*[m*[1;31m→ *[33mMAXJC1124*[;33;40m:或是住 附近好一些的汽车摩铁~佛罗伦斯 海德
?
*[1;31m→ *[33mMAXJC1124*[;33;40m:只是费用请自行参酌~ 沙鹿中心的饭店个人比较
不
*[1;31m→ *[33mMAXJC1124*[;33;40m:主要在於考完之後的觅食跟休息,是塞在车阵中的
?
*[1;31m→ *[33mMAXJC1124*[;33;40m:且 单向各是两线道(四线道道路),但是路边随意
停
*[1;31m→ *[33mMAXJC1124*[;33;40m:车车阵,是以作为另外的考量。 沙鹿非常偏僻=
=
*[1m推 *[33mgtgirl*[;33;40m:我也在弘光~那边真的满偏僻,距离饭店都好远...
*[1m推 *[33myachun28*[;33;40m:我觉得把考场安排在弘光很不贴心...连两年都被排到
那
*[32m※ Deleted by: lover5566 (114.39.53.96) 12/08/2013 20:15:14*[m
10.无正当理由删除或修改推文者,水桶一个月;於板面发问得
到答案就自删者,经检举或经板主发现,亦水桶一个月。
lover5566 三篇文章非板规10所规范的的违规类型
板规10并无规定什麽类型的文章,不得自删
因此按照本人之管板惯例,违反板规10者系为课业文
此课业文不以(1)标题(2)分类为判断标准
本人以实质判断为准,因此再板规并无明确规定下
并无言明lover556三篇文章6就是违反板规10
如果板规规定如何宽松,却采严格标准蓄意将板友入罪
一来显见不合理、二来造成板主管板之困扰
依照本人管板惯例,lover5566发表之文章并非课业文,
纯粹询问考试相关住宿问题,发表该文章後自删并不违反国考板之利益。
板规10管理之核心目的,再於禁止板友问题课业上的答案後,恶意删除文章
不予他人分享答案,藏私之行为才是板规10所规范的核心。
前板主MJdavid持自身管板经验,已经显然侵害到本人行使板主之权力
板规之认定由板主行使,MJdavid於任内修改宽松的板规,
屡次要求本人遵守其任内之判例,
MJdavid於任内所判决之判例,仅为参考并非实质板规
因此,本人针对其沟通内容已再三表明,
MJdavid於任内所判决之判例,系为其担任板主之解释板规之权力
该解释板规之权力於其卸任时,已当然消失。
因此MJdavid向组务申诉,主诉为「不听提醒,放任使用者违反板规,恣意执行板规。」
本人认为该申诉案之症结点应为解释板规认知上的不同
再板规并无明确规范下,仅规定「於板面发问得到答案就自删者」
依照本人认定之标准,lover556三篇自删文章并非於板面问得答案
答案之用词,规范的范围是「课业文」型态之文章
如按照前MJdavid之说法,如欲引用板规禁止lover556自删之行为
板规之写法应为「於板面发问得到板友回应就自删者」
请小组长重新检视并尊重站规「板主权力义务规范」,
赋予板主认定文章是否为不当之权力(板规解释权)。
(1) 看板文章管理权:
板主有权判定该板的文章是否适当在板上张贴。
若有不适当者,有权依情节轻重而为下列之处置(注):
a. 将不当文章加以砍除
使用t标记,再ctrl + D,可以删除文章且不扣作者发表获得之P币。
使用d砍除,删除文章并扣除作者发表获得之P币,并可选择是否给予劣文
之处分。
b. 水桶处份权:
板主得以依照程度将不当文章发表者列入水桶名单,暂停其在该板发表之权
限,恶行重大者,得以提报站务依法处理。
如认为本人解释板规错误,应请小组长先行解释板规之规范范围
小组长持以下理由:
「本案实施惩处与否,并未直接或间接有利於板友之国考行为,
故应循现有板规之规定对相关文章实施判决。
若欲形成(或更迭)特例或判例,应修订板规或公告周知。
请板主循目前板规处理相关违规文章。」
并未解释板规10规范范围,此争论点亦非直接或间接有利板友之争论
如按照现行板规去认定,lover5566并非於板面发问得到答案就自删者
板规10之规范,应为刑法之纯正身分犯之概念
lover5566不具备身分,当然不适用该条板规。
如小组长要求本人循目前板规处理违规文章,
(1)lover5566不具备身分,无法以板规10处理
(2)文章内容并无违规,亦非小组长所称之违规文章
现行板规,容许lover5566之行为。
--
「赃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
盖赃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为非;
清官则自以为不要钱,何所不可为而刚愎自用,
小则杀人,大则误国。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71.28.32
1F:推 smart1988:贵板板规第10条并无明订该条适用范围仅课业文 12/31 00:35
2F:→ smart1988:若要限定课业文不得自删,须加注之,而非板主心证 12/31 00:36
3F:→ smart1988:请修订板规,并处理检举人检举之相关文章。 12/31 00:36
再板规并无明确规范下,仅规定「於板面发问得到答案就自删者」
依照本人认定之标准,lover556三篇自删文章并非於板面问得答案
答案之用词,规范的范围是「课业文」型态之文章
如按照前MJdavid之说法,如欲引用板规禁止lover556自删之行为
板规之写法应为「於板面发问得到板友回应就自删者」
lover556是「於板面发问得到板友回应就自删者」并非「於板面发问得到答案就自删者」
两者有型态上的不同,请小组长重视此点。
※ 编辑: P55555 来自: 118.171.28.32 (12/31 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