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Jdavid (我刚出社会)
标题Re: [检举] Examination板主P55555 恣意执行板规I
时间Tue Dec 31 12:29:44 2013
检举案由:12/15 MJdavid □ [检举] Examination板主P55555 恣意执行板规I
12/15 MJdavid □ [检举] Examination板主P55555 恣意执行板规II
检举人:MJdavid
被检举人:P55555
检举诉求:被检举人
未修改板规、未公告处理方式,恣意执行板规。
不听提醒,放任使用者违反板规,恣意执行板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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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一、板主胜诉
,但须另外修订板规说明板主之裁量范围
二、板主败诉,应循目前板规进行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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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主文:
一、板主有权经过衡量後,为使看板使用者获得助力,特例性开放文章发表,
这一点因为组务偏向人性化管制,只要不违反站规和中华民国法律,
一次性地开放一篇文章并无不可。
然而,从沟通文件内组务得知,板主 P55555 将住宿文视为「可开放者」,
此举显与板规说明有所冲突,往後易使看板使用者产生混乱
组务认可板主造福板友的心情,然若欲使该特例成为半永久合法之文章类型,
板主须另外修订板规,并公告说明之。
请板主於
两周内完成板规之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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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举人第一案的诉求就是
粉红色字的部分 且未诉求板主对使用者应做出处分
且但书(
黄色字)部分为符合检举人诉求(
绿色字)部分
为何是板主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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