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55555 (大仁)
看板L_LifePlan
标题Fw: [公告] 国考板 2014.1.1板规
时间Fri Jan 3 21:52:53 2014
※ [本文转录自 Examination 看板 #1ImReXN4 ]
作者: P55555 (大仁) 看板: Examination
标题: [公告]
时间: Tue Dec 31 02:23:24 2013
一、宗旨
1.本板讨论核心为「考选部举办之国考考试」,无关本板讨论内容的文章应删除。
2.无国营企业讨论专板,因此可於国考板内讨论相关考试内容。
3.讨论内容应着重於国家考试考科的内容、范围和准备、应试、上榜心得。
4.相关工作内容或是待遇讨论内容,偏离讨论考试内容之文章,可删除。
5.优良文章收录,发表文章应集中一篇发文,勿分开发文,增加收录之困难。
6.本板之管理以版友顺利考试、金榜题名为最大利益为出发点。
二、发文规则:
(一)基本发文规范:
1.禁止发表一行、空白、注音文,违者删除。
2.禁止发表字数未满20字、排板阅读困难之文章,违者删除。
3.禁止短时间内发表三篇以上相同话题文章(分身帐号受此额度限制)为闹版,原文删除。
4.禁止谩骂、挑衅的文章和使用不雅文字者,违者删除。
5.禁止修改、删除他人推文。
6.禁止发表广告文於版面和置底推文,违者删除。
(二)徵求、买卖、优惠卷、赠送书籍文规范:
1.徵求、买卖、优惠卷、赠送书籍文洽置底文推文,违者删除。
2.书籍文原则於置底文推文,例外可於板面发文,但应於赠送完毕後,删除原文。
3.符合以下条件,可例外发表於板面。但是板主依然保有无理由删除之权力。
(1)符合考试需求
(2)无商业性质
(3)双方均能受惠
(4)以板友能顺利考试为前提
(5)站内信徵得板主同意
(三)课业文规范:
1.课业文不以标题和分类为标准,以文章内容为实质课业文审查。
2.禁止课业文问得答案後删除文章。
2.发表课业文应附上来源、题目、自己解题想法,违者删除。
(四)伸手文规范:
1.禁止发表伸手文,违者删除。
2.伸手文定义,无提出自身相当之经验,即要求板友提供意见,
为单方面的要求他人提供意见,非双方性的讨论交流。
3.发文讨论应先参阅版面文章、、网路搜寻资料,违者删除。
(五)多重帐号发文规范:
1.原则开放多重帐号发表文章,有以下情况例外禁止:
(1)违反发文规则(二)板规
(2)分身帐号遭受水桶,其他帐号再次违反板规。
(3)蓄意开分身分饰多角,攻击他人或讨论版务。
(4)禁止帐号共用。
2.有例外禁止之情形,多重帐号移送组务和帐号部接受调查。
3.多重帐号情节严重,为闹版。
三、罚则:
1.违反板规者,水桶一个月。
2.具有(一)3.(五)3.之情况,闹版者可处劣文。
3.具有相当之理由,视情节之轻重,可免予处罚、减轻或加重其处罚。
四、备注:
1.板规自2014.1.1开始施行,旧有板规、判例皆废除。
2.遇有紧急事件,临时公告为板规,不受板规限制。
3.板规、临时公告应遵守PTT站规、中华民国法律之规范,不得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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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71.28.32
※ P55555:转录至看板 L_LifePlan 12/31 02:27
1F:→ Judicial5566:目前国家考试都是考选部举办的喔~~~~~~~~~~~~~~~~~` 12/31 03:23
2F:→ Judicial5566:一、6.读起来是不是怪怪的~~ 12/31 03:24
3F:→ gggping :所以1/1板规适用12/31日吗 12/31 08:22
4F:嘘 KOBEFANS :等一下板主会说视为适用 不用担心 这个板主不意外 12/31 08:54
有问题可以来信讨论,本人上任至今已经宽松执行板规
尽量不干涉板友发文,违反板规尽量不水桶板友
如以上做法有误,贵端希望本人藉故引人入罪,蓄意水桶处罚
我可以做到,但我并没有这样做。
希望KOBEFANS不要再发表蓄意抹黑的言词针对我
※ 编辑: P55555 来自: 118.171.28.32 (12/31 12:27)
5F:→ MJdavid:根据宗旨1. 2. 邮局考试是不是不能讨论了? 12/31 12:44
※ 编辑: P55555 来自: 118.171.28.32 (12/31 12:57)
6F:推 RankA56:邮局是国营的啊 12/31 14:19
7F:推 JengHau:民营化??? 12/31 14:31
8F:→ MJdavid:宗旨1. 邮局考试是金融研训院承办 宗旨2. 邮局有专板 12/31 16:09
9F:推 gggping:明天再po这篇不就好了 12/31 16:52
10F:嘘 RankA56:公司化不是民营,一堆人分不清 12/31 17:39
11F:→ RankA56:邮局现在还是交通部所属国营事业 12/31 17:40
12F:→ RankA56:不过有专版就专版讨论 12/31 17:41
13F:推 smilelover:推 一.1 赞 另 国营去申请专版啦 滚啦 XD 01/01 02:13
14F:推 Judicial5566:我申请专板啦~~请大家到lifenewboard支持一下~~~~~ 01/01 02:51
15F:推 smilelover:这是一定要去的 加油 ^^ 01/01 03:01
16F:推 rhycloud:那中华电信的文也都要砍了,民营 01/01 16:09
17F:推 yyzomyga422:现任版主实在比前任那位M先生优秀太多了 01/01 23:30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P55555 (220.143.235.22), 时间: 01/03/2014 21:5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