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saShie (小麻)
看板L_LifePlan
标题Re: [申诉] marriage版版主LisaShie判决失当
时间Fri Feb 28 23:30:48 2014
检举人於
文章代码(AID):
#1J11tfvW (marriage) 中推文
推 catkung:某人跳针护航到让我觉得她是来钓鱼的
经查已违反板规
二.2.禁止歧视、侮辱谩骂…等不尊重他人字词,采当事人向板主站内信检举。
当时板规罚则
罚则:违者删文+记点一次+水桶一周;再犯删文+记点一次+水桶三周。
屡犯者视情形加重责罚及给予劣文。
因於推文中,发文者为无辜,故采取「记点一次+水桶一周」
个人对於侮辱定义
参考於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3026
所谓侮辱,乃对他人为轻蔑表示之行,例如嘲弄或谩骂他人,且不问以言语、文字
或举动,均可构成本罪;惟本罪之侮辱行为应就案情整体地判断,例如判断时也应
顾及行为人之年龄、教育程度、职业、与被害人之关系、行为地之方言或用语习惯
钓鱼,於ptt是负面用语,检举人也明确指出,此语源自於讼棍的不良行为
并不是什麽话都可以加上「我感觉」来规避暗示对方有此行为
诽谤: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AF%81%E8%B0%A4
诽谤(也称譭谤、诋譭、中伤、恶语中伤、名誉损毁等)是一种
明确表示或暗示的,
可能给个人、企业、产品、团体、政府或民族负面形象的「与事实不符」的宣称。
人身攻击: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A%BA%E8%BA%AB%E6%94%BB%E6%93%8A
在沟通对话时,攻击、批评对方个人因素相关之断言或质疑;如人格、动机、态度、
地位、阶级或处境等。
因此判定违反板规。
谢谢,辛苦小组长。
另外,我指出「不要针对"个人"」是指不要针对"人"
我认为针对讨论内容(对方内容)去讨论是合理的
针对个人的人身(非与讨论内容相关),是不合理的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72.111.220
※ 编辑: LisaShie 来自: 163.15.161.247 (03/01 09:17)
1F:→ catkung:感觉她是来钓鱼的..难道钓鱼不是一种行为吗?莫非钓鱼是指 03/01 10:55
2F:→ catkung:这个人的人身???那位跳针者不断重复跳针行为难道不像某些 03/01 10:56
3F:→ catkung:讼棍的一贯引起众怒然後提告的手法吗?我只是好意提醒可能 03/01 10:57
4F:→ catkung:有类似行文提醒大家注意不要踩线这样也被你水桶?何况你一 03/01 10:57
5F:→ catkung:再把污辱和人身攻击的法条拿出来讲,却又说钓鱼只是负面字 03/01 10:57
6F:→ catkung:词,在原本的版规下我的推文根本不算污辱及人身攻击这你 03/01 10:58
7F:→ catkung:完全不解释,只用後来你又加上的嘲弄或谩骂他人来解释侮辱 03/01 10:59
8F:→ catkung:问题是钓鱼两字并不是嘲弄他个人人格更牵扯不上谩骂,只是 03/01 11:00
9F:→ catkung:提醒版友他的行为很类似某些讼棍的一贯手法,版主你只是 03/01 11:01
10F:→ catkung:因为该版友个人感觉不良好所以水桶我你就别再狡辩了 03/01 11:01
11F:→ catkung:照你这种说法,那以後光是嘘文是不是也是一种嘲弄?如果标 03/01 11:01
12F:→ catkung:准低到连钓鱼都是一种嘲弄谩骂,那到底还有什麽负面字眼可 03/01 11:02
13F:→ catkung:以用於表达板友内心真正的感受? 03/01 11:02
14F:→ catkung:更何况版友都有推sorrowheaven:另外,现在法院从没有过因 03/01 11:06
15F:→ catkung:为有人说「钓鱼」二字被判妨碍名誉、公然侮辱或诽谤罪 03/01 11:07
16F:→ catkung:如果版主你不信可以自己上网搜寻一下钓鱼跟侮辱的关系 03/01 11:07
17F:→ catkung:确实在现今法条及社会上钓鱼二字都称不上是一种污辱 03/01 11:07
18F:→ catkung:所以你根本没有理由水桶我,不用再拿法条出来了! 03/01 11:08
19F:→ LisaShie:我只是贴一下我参考的东西而已~~没什麽特别意思 03/01 1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