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Jdavid (我刚出社会)
看板L_LifePlan
标题[证据] 国考板板主P55555不当判决-05
时间Tue Jul 15 10:38:02 2014
※ [本文转录自 MJdavid 信箱]
作者: MJdavid (我刚出社会)
标题: Re: [公告] 违规名单
时间: Mon Jul 14 19:10:09 2014
※ Deleted by: WeiShouBou (122.118.79.209) 07/11/2014 18:3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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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违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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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MJdavid:http://tinyurl.com/pcl46ug 说话信口雌黄 不负任 谁知道 07/11 18:34
: → MJdavid:你说真的假的 人家想求证 各种理由你都编的出来 还一付义 07/11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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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http://tinyurl.com/pcl46ug <~该连结为你自己整理的资料,
:
: 尚不知有何用意,更无法证明WeiShouBou该文章有信口雌黄的情形。
1F:推 WeiShouBou:之前高考我也是莫名被删文+水桶 但考试在即才没去反08/19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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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资源回收桶的资讯 阁下高考前的发文 7/05 二篇
作者 WeiShouBou (狗贼韦小鸨 ) 看板 Examination
标题 [闲聊] 普考财税闲聊
时间 Fri Jul 5 18:13:42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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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来聊聊今天的税法和会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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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my Andro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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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3.142.218.222
2F:推 roy147yo:说真的会计不算难...但计算50[分里面非常需要判断07/05 18:21
3F:→ roy147yo:毛利法火灾存货那题是"课本"习题 可惜只有10分XD07/05 18:22
4F:推 ffs:税法难到爆炸阿07/05 18:24
5F:推 whenyouregon:刚看了一下题目,感觉那题计算颇狠的,哈哈07/05 18:25
※ 删除原因: (已被MJ删除) <WeiShouBou> 一行文 板规7.
※ Deleted by: MJdavid (118.233.255.13) 07/05/2013 18:34:45
作者 WeiShouBou (狗贼韦小鸨 ) 看板 Examination
标题 [闲聊] 徵求勇者公布普考财税解答
时间 Fri Jul 5 18:07:09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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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 有人要公布自己的税法会计选择题解答否?你不公布我要公布罗~如果我公布答
案你们肯定会看的很挫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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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my Andro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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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3.142.218.222
6F:→ CallmeDad:何必呢?07/05 18:08
7F:→ grandoph:莫再提07/05 18:11
※ 删除原因: (已被MJ删除) <WeiShouBou> 徵求文 板规9.
※ Deleted by: MJdavid (118.233.255.13) 07/05/2013 18:11:37
该人并非莫名被水桶 於板规有据
若板主不相信 可至资源回收区找到
※ Deleted by: WeiShouBou (122.118.79.209) 07/11/2014 18:34:53
您可以帮该人找到这篇备分
表示您亦能帮我找到原文
证明该人并非莫名被水桶 於板规有据
推文言论为信口雌黄
:
: (2)倘若WeiShouBou有信口雌黄的情形,贵端亦不该使用该词为攻击他人之用词。
绝非攻击他人之用词
有信口雌黄的情形 不用「信口雌黄」成语形容
不知板主提议该用何种成语陈述呢?
:
: (3)经WeiShouBou陈述,贵端行为已经让其本人感到被攻击
这是个人语文程度问题 信口雌黄 本人绝不是用於攻击他人
而仅在陈述事实辅助之成语
:
: (4)经本人综合「信口雌黄之解释、上述(1)、(2)、(3)点」来看,
:
: 您的推文「信口雌黄」一词,确实足以构成攻击他人之用。
综上所述 信口雌黄 不是本人要用来攻击他人之用
而是在质疑该人文章之可信度 而质疑并非板规所不许
:
: 3.结论:
:
: 维持原判决水桶30D不予以撤销。
请撤销水桶30D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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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
: : ┌─────────────────────────────────────┐
: : │ 文章代码(AID): #1JmKtAfv (Examination) [ptt.cc] [闲聊] 最近国考板上的酸? │
: :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Examination/M.1405177290.A.A79.html │
: : │ 这一篇文章值 164 Ptt币 │
: : └─────────────────────────────────────┘
: : ●26783 44 7/12 WeiShouBou □ [闲聊] 最近国考板上的酸人歪风
: : 板规:
: : 5.检举违规文章应主动向板主举报,请勿以回、推文与违规者言词争执。
: : 违规事实:
: : 推 MJdavid:我是很正常呀 但是看看http://tinyurl.com/n3huh4c 跟 07/13 13:51
: : → MJdavid:http://tinyurl.com/pcl46ug 这二篇分身本尊还一搭一唱 07/13 13:52
: : 结论:
: : 若认为有违规应向板主检举,而非以分身指称他人造成纠纷,MJdavid送水桶30D。
: : ------------------------------------------------------------------------------
: : 推 goshfju:我记得MJ以前当板主时蛮正常的阿 为何会.. 07/13 13:03
: : → nf7689:又不是考上了XDDD 还有这等闲工夫在这边战 07/13 13:12
: : 推 pushfish:原:侵权行为(人格权) 网友:与有过失,损益相抵。请 07/13 13:45
: : → pushfish:问法官的如何裁处? 07/13 13:45
: : 推 MJdavid:我是很正常呀 但是看看http://tinyurl.com/n3huh4c 跟 07/13 13:51
: : → MJdavid:http://tinyurl.com/pcl46ug 这二篇分身本尊还一搭一唱 07/13 13:52
: : → MJdavid:刚刚打了三次打电话 都没人接 原PO看到这篇推文 不是邀请 07/13 13:53
: : → MJdavid:我吗? 怎麽不接电话 有空的话 打个电话过来 我是有来电显 07/13 13:53
: : → MJdavid:示的 0911开头 07/13 13:53
: : 推 winnieisapig:我也要去+1 时间地点? 07/13 13:55
: : 推 MJdavid:时间地点不知道 因为没人接 07/13 13:57
: : → Searle:goshfju你确定吗 0.0 07/13 20:19
: : → goshfju:真的阿XD 07/13 22:28
: : ==============================================================================
: : 很明显的 本人推文是在回应板友goshfju的提问
: : 非以回、推文与违规者言词争执
: : 与该板规构成要件有违 请撤销此案水桶30D
:
:
: (二)
:
:
: 1.是很明显在回应板友goshfju的提问,但回应谁均与构成违规事实无关,
: 回应板友goshfju和回应A、回应B、回应C君,均为相同的违规事实。
怎麽会有「回应谁均与构成违规事实无关」结论呢
今天我受伤到公司 同事问我为何受伤了
我回答 我被狗咬了 或是 我被车撞了
这样就是我在跟狗 跟撞我的驾驶起争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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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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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tinyurl.com/n3huh4c <~yyzomyga422 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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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tinyurl.com/pcl46ug <~您的文章,但内容为讨论 WeiShouB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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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参酌贵端的用词「这二篇分身本尊还一搭一唱」,
: 足以说明您再指称 yyzomyga422 和 WeiShouBou 为本尊和分身的关系,
: 若贵端认为yyzomyga422 和 WeiShouBou 为本尊和分身的关系有违反板规之嫌疑,
: 应主动向本人检举,而非以推文的方式列举出两篇缩网址,
: 而本人也确实未接获您的检举。
本人无检举该人的意思呀 本板不是保障分身的发言权利吗?
本人亦无觉得有违反板规之嫌
该人能提出质疑 为何本人不能提出驳证?
:
: 因此您的推文行为显然违反版规规定
: 「检举违规文章应主动向板主举报,请勿以回、推文与违规者言词争执。」
如上所述 绝非以回、推文与违规者言词争执
而是在回应板友疑问
:
: 3.补充证据
:
: 根据贵端於Violation提出之检举,
: 经检视贵端确实认为yyzomyga422 和 WeiShouBou 互为为本尊和分身的关系,
: 因此於推文中,列举两篇网址,为攻击其为分身的行为,兹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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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494 7/12 MJdavid □ [检举] WeiShouBou 及其分身 持续以站内信骚扰
: ┌─────────────────────────────────────┐
: │ 文章代码(AID): #1JmJEKbi (Violation) [ptt.cc] [检举] WeiShouBou 及其分身 │
: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Violation/M.1405170580.A.96C.html │
: │ 这一篇文章值 24 Ptt币 │
: └─────────────────────────────────────┘
站内信骚扰处理 为站务所辖 非板务所辖
Violation提出之检举 有哪一篇是国考板的发文及推文?
还是说本在推文板友goshfju用到了Violation证据中提到的事?
难道板主认为yyzomyga422和WeiShouBou在国考板上文章是在攻击本人
那就请板主主动处理 若不方便处理 需有人检举 本人现在就提出检举
: 4.
: 结论:
: 维持原判决水桶30D不予以撤销。
综上所述 请撤销水桶30D判决
:
:
:
: (三)总结:
:
: 1.
: 维持水桶60日的决定,不予以改变。
: 2.
: 贵端可接获本人信件後,
: 复加说明并提出更有利的证据和论述证明未违规亦或进行申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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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赃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
: 盖赃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为非;
: 清官则自以为不要钱,何所不可为而刚愎自用,
: 小则杀人,大则误国。吾人亲目所见,不知凡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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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1.242.2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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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8.233.255.13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MJdavid (118.233.255.13), 07/15/2014 10:3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