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ngyu (蒋嫂)
看板L_LifePlan
标题[申诉] 不服Give版版主Album劣退处分
时间Sun Aug 24 21:38:27 2014
申诉人:mingyu
被申诉人:Album
看板板名:give
判决内容:
#1JzhRK89
请附上原判决公告之文章代码 或路径。
申诉诉求:撤销劣文数
申诉理由:
(一)Album版主依give版规认定本人文章
#1JaCfNU7、
#1Ja5fd57有收取跑退费,因而退文
惟本人於文章中所言:
1.「7-11ibon交货便60元(便利商店门市取货)」
2.「邮局小包10元+牛皮纸袋信封2元 共12元」
均系其寄送所需之费用,本人均无收取跑腿费
(二)费用规定
1.7-11ibon交货便费用规定:
‧单纯取货→NT$60元
※ 寄件人需於寄货时支付费用。
网址:
http://www.7-11.com.tw/service/accept.asp
2.邮局小包10元费用规定:
小包
每重100公克10.0元(每件限重不逾1公斤)
网址:
http://www.post.gov.tw/post/internet/Postal/index.jsp?ID=2050103
(三)是以give版Album版主以上述两篇文章本人收取跑腿费之缘由将本人文章删文并给予
劣文,参酌上开相关费用规定,本人应无收取跑腿费而违背版规之虞,Album版主之
处置似有疑义,建请小组长裁示删除本人退文数。
请将相关证据信件或看板文章用 原文转录方式请转录至组务版,
文章裁罚争议,未附原文、相关资料者将无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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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1.242.174.212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L_LifePlan/M.1408887510.A.EED.html
1F:推 smart1988: 请提供沟通信件以及受惩处文章原文、判决文。 09/02 21:36
2F:→ mingyu: 小组长您好,判决文似已被删除,在give版找不到,另外我被 09/03 18:05
3F:→ mingyu: 惩处的文章,文章代码均已附上,是否仍须转录致本处或寄送 09/03 18:05
4F:→ mingyu: 您信箱? 09/03 18:06
5F:→ mingyu: 您推文中提供沟通信件,我也在8/24便以站内信方式寄给您了 09/03 18:07
8F:推 smart1988: 依据组规,须转录至本板,除非有特殊理由报请组务同意 09/03 21:52
9F:→ mingyu: 小组长您好,感谢您的说明,我因被Album版主水桶尚未解除 09/03 22:19
10F:→ mingyu: 於give版的2篇受惩处文章,无法转录至此,可否请您拨空查? 09/03 22:20
11F:推 smart1988: 请用大F转录至自己信箱後,再从信箱转录过来 09/03 22:22
12F:→ mingyu: 好的~感谢说明,马上办理 09/03 22:23
13F:→ mingyu: 沟通信件以及受惩处文章原文、判决文均已全数转录至此 09/03 22:46
14F:→ mingyu: 感谢小组长受理 09/03 2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