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morz (我是 Orz )
看板L_LifePlan
标题R: [申诉] Examination版主P55555之水桶处置
时间Fri May 1 23:13:29 2015
※ [本文转录自 imorz 信箱]
作者: imorz (我是 Orz )
标题: Re: 有关国考版违规
时间: Fri May 1 20:28:17 2015
三、罚则:
1.删除文章为警告。违反板规者,按违规次数可连续处水桶一个月。
^^^^^ ^^^^^^^^
2.具有(一)3.、(五)3.、(七)1.、闹版者之情况,可处或追加退文。
3.具有相当之理由,视情节之轻重,可免予处罚、减轻或加重其处罚。
第三项第1款,删除文章为警告,句号。 有违反板规者,按违规次数
可连续处水桶一个月。
我才不小心删除一篇,也没警告就处最重水桶一个月?
※ 引述《P55555 (大仁)》之铭言:
: 板规未规定违规者须警告才能水桶。
: ※ 引述《imorz (我是 Orz )》之铭言:
: : 版主你好,
: : 我是不小心删掉文章而且也是第一次,
: : 根据版规 不是会先警告,为何就直接处最重处罚水桶一个月?
: : 烦请帮忙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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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imorz (61.224.93.153), 05/01/2015 23:1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