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ro2 (想要真相请Q我)
看板L_PTTAvenue
标题Re: [申诉] RIPE_gender版主无故删文~申诉理由(简版)
时间Tue May 8 21:41:51 2007
: : 向版主投诉本人有譭谤之嫌
: 申诉人向我投诉主要理由并非毁谤 而是您公开他人资料
: 个人认为他人留学过何国家 家中经济状况如何 欠多少贷款 纯属私事
: 若申诉人或您所谓的当事人 不愿意被人家知道 您没有权力公开
版主大人,这个才叫「改口」呀!!
您要不要看看一下版主自己po的判决文?
关於hiro2文中所述该当事人(未经同意)之个人资讯与事实不符,
而且散播不实谣言、恶意中伤他人。
请不要辩解说这是anethna版主个人行为,与您无关哟
: : 版主在「未经私下或公开徵询本人意见之下」
: : 迳自相信当事人片面之词
: 对此本人回应如下:
: 推 absony:所以就算hiro2有四五个朋友揪你连署好了 01/01 08:00
: 推 absony:敢问其中有几个留学过澳洲 而你又送了凤梨酥又有贷款问题? 01/01 08:00
: 推 absony:因此申诉者是你所指涉之当事的人机率极高 若非机率极高 01/01 08:00
: 推 absony:版主也不会任意受理 01/01 08:00
: 推 absony:受理之後由於私人水球信件等资料属个人隐私 当然是请站务 01/01 08:00
: 推 absony:评断比较洽当 而不是把私人资料再度公开在版上给其他版友看 01/01 08:00
: 推 absony:是问其他版友究竟被剥夺什麽看文权力 谁有权力去看他人不愿 01/01 08:00
: 推 absony:意公开的个人生活细节??? 01/01 08:00
那请版主说说看我那四五个朋友是谁
里头有几个留学澳洲,又收过我的凤梨酥好了
更别说您的当事人的凤梨酥是不是我送的还不知道呢
(放心,我不会要求您的当事人出示凤梨酥的盒子、寄送的收据等等证物的)
即使那四五人只有一人留学澳洲,又在美国念书的话
您当事人也不一定是我说的那位朋友
: 以版主而言 板友维护隐私的权力大过所谓看的权力
: 若是事後证明有错 恢复文章 板友依旧可以看到
是吗?原来如此,其实删文没什麽了不起的
问题在於:
版主在版上说的是
关於hiro2文中所述该当事人(未经同意)之个人资讯与事实不符,
而且散播不实谣言、恶意中伤他人。
本人为了顾及版主颜面
在申诉时以删文,而非恶意中伤本人为标题
版主要不要解释一下为什麽在未经询问本人同意
就说本人散播不实谣言,恶意中伤他人?
: 但是隐私权一但泄漏之後便无法回收
: 考量之下 当然是先作出备份砍文决定 方请原po解释
: : 坚信某 B 即为本人所说是 某 A
: : 并於熟版上公示本人
: : 「散播不实谣言、恶意中伤他人」(见本版122)
: : 而完全忽视判决文中提及
: : 「关於hiro2文中所述该当事人(未经同意)之个人资讯与事实不符」(见本版122)
: : 即某 B 很可能不是本人文中所提及朋友 A 之事实
: 请容许举例如下
: 凤梨日报刊登一则新闻如下:
: 本日报记者独家采访到一名王姓女子
: 王姓女子指出某鸿X上市电子公司之郭姓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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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po出此文是来浑淆视听的吗?
请问一下我文中何时提到当事人之姓?
当事人工作地点、念书学校?
: 曾在多年前对其始乱终弃
: 且连分手费都只给了五百元*
: 据本报了解 该位身价1645亿*台币之郭姓老板
: 为全台湾首富 但其近日不但与多名女星传出绯闻
: 更有人指涉其实为同性恋
: 没想到他连分手费都只给了五百元
: 真是令人瞠目结舌.....
: 本报真的认为郭姓老板相当小气
: 应该更大方些 不要太小气
: 否则会被人瞧不起
: 1.该篇报导并未明确指出是哪一家上市电子公司
: 2.姓郭的老板很多
: 3.其实该郭姓老板身价是1647亿 记者写错为1645亿
: 4.其实当年分手费郭老板是给了五百元美金
: 相当当时台币两万元
: 本篇文章未明指郭老板是谁
: 且所述该当事人郭老板之个人资讯与事实不符
: (因为记者很笨资料都查错了或者该女讲错了)
: 所以凤梨日报并不需要因为其指称郭姓老板太小气而负责
: 试问这样合理吗? 即使合理...这样的报导跟行为可取吗?
: 故Hiro2所被删除之两篇
: 即便依照"不符合版旨"此一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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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之前说的是
: 申诉人向我投诉主要理由并非毁谤 而是您公开他人资料
: 个人认为他人留学过何国家 家中经济状况如何 欠多少贷款 纯属私事
: 若申诉人或您所谓的当事人 不愿意被人家知道 您没有权力公开
版上写的是「违反第七条、第八条」
7.未经本人同意,禁止公布私人信件往来、水球记录以及任何个人资讯,
但经版主认定有涉版众多数人之人身安全者除外。
8.禁止战文、酸文、挑衅、人身攻击、不雅之用字(以公共秩序善良风俗之标准判定),
以及其他指名道姓(包括可认定为指涉特定ID或个人)之攻击、恶意中伤他人之文字。
如有需求请私下发站内信件或丢水球处理。
现在又说是不符版旨
我请版众提供建议帮助本人熟友(见119)
跟版友们讨论领导统御与熟版之怪现象(见118)
与版旨无关?
: 亦足以将其涉嫌公开他人资料之文章砍除
: 但版主不愿无限扩大何谓不符合版旨
: 故一直未砍文
: 乃待申诉人引用"泄漏他人个人资料"之理由提出申诉方进行处理
: 故在处理上以涉嫌违规公开他人个人资料为处理依据
: : 在未有明确事、物证下即恶意中伤本人
: 此一部份措辞或许应该修改 但并非恶意中伤
: 仅是引诉版规跟申诉人看法
: 若用词上有争议 可去信要求版主改善
: 相信版主愿意将用词修改得更和缓
在没有查证以前说人「散播不实谣言、恶意中伤他人」不是恶意中伤?
我的文章中完全没有指名道姓,没有提及任何人就叫做「恶意中伤」、「散播不实谣言」?
版主可以在po文前单方面采纳一方证言,未经向本人查核
同时可以在判决文中不思修辞,直言版友罪状
这不是ptt赋予版主的权力吧?
事後再要求被中伤的版友私下写信请版主改善?PTT的版主也没有人这麽做的吧?
: 但这无益於您可能泄漏他人不愿意公开之生活隐私的违规行为
: 您仍需要提出证据证明您没有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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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那句老话,您的法律常识正说明了您对於本次事件的不了解
台湾的法律采无罪推定,我无须举证我没有犯罪的事实
: 您在推文也说您有相关证据
: 为了便於审理 是否方便提供给群组长或版主?
请问您想要什麽证据?
请问版主要不要还要影印我朋友留澳与留美的毕业证书?
在天堂的帐号、密码?
要不要影印我朋友的家庭报税资料证明他家只有母亲一人赚钱?
要不要我朋友写一篇「我的志愿」?
以证明他的确不想念CS要念医科?
您要保护当事人,我不用保护我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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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不是天生的,是当爱上一个人之後才学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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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孤独的电影杂论
有空
来坐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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