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teOnas (九头龙高中里,没有天才)
看板L_PTTAvenue
标题Fw: [附18] 不服CCRomance / rocfrank 判决
时间Thu Oct 3 18:34:11 2013
※ [本文转录自 hateOnas 信箱]
作者: hateOnas (九头龙高中里,没有天才)
标题: Re: 不服水桶六个月判决
时间: Thu Oct 3 13:24:26 2013
※ 引述《rocfrank (roc_frank)》之铭言:
: 本人只是针对你申诉案中的要求 #1IINSO75 (L_PTTAvenue) 重新审理
: 你对本人判决你水桶一案之处置不能接受并要求本人道歉
: 小组长驳回你的要求 道歉一事 且 内文中并无对你所指控本人处置不当的判定
: 即 本人回应你之要求再次重新审理後 仍判定你有触犯板规
: 而你申诉信中也不见为自己说明之词 仅为形式 为非有诚意之沟通
: 故沟通至此 不再回应之
: ※ 引述《hateOnas (九头龙高中里,没有天才)》之铭言:
: : 请问 组务判决文有说案子发回重审吗?
: : 组务没有说要重审啊
: : 请板主解除六个月水桶
因为我当初跟你沟通的时候就已经寄信说明过一遍了 所以 我想说申诉有附件
不用再说了
所以我再详细说一遍吧
我看到板上在讨论检举与申诉流程
1
8 9/14 aarzbrv
□ [板务] 1.检举与申诉流程 2.「另可(并)判处」条文
● 2 +
9/14 Cordova R: [板务] 1.检举与申诉流程 2.「另… .CCRomance板
3 + 9/14 hateOnas R: [板务] 1.检举与申诉流程 2.「另… .CCRomance板
Cordova 文章
#1ID3MKgW (CCRomance)在讨论 2-5
--> 只有被攻击的特定对象才能附证据检举喔?
那其他板友若觉得发,推有犯板规的人都不能检举罗?
1F:→ revorea:人身攻击限本人检举还蛮算常见的限制,应该没啥问题。09/14 18:24
2F:→ revorea:比较要注意的是判定标准跟判例建立。09/14 18:24
觉得这样很怪 刚好
┌─────────────────────────────────────┐
│ 文章代码(AID):
#1ICzRmgS (CCRomance) [ptt.cc] [板务] 东南亚算CCR? │
│ 本看板目前不提供文章网址 │
│ 这一篇文章值 30 Ptt币 │
└─────────────────────────────────────┘
●14368 !20 9/14 hateOnas □ [板务] 东南亚算CCR?
3F:→ tnfsh810124:版主的意思就是只有白人才是真爱09/14 17:41
有推这样的推文
所以我才提出来板务讨论
只有白人才是真爱? 只有板主rocfrank才能检举? 其他人都不能检举?
那没人(检举导致没人)办是不是以後又要以讹传讹说
CCR板主认可只有白人才是真爱?
这是板务讨论 不是检举 我当初没有要检举tnfsh810124
当初就是在讨论只有当事人才能检举的文章
我当然知道板主看到违规可以处理 但是如果没看到呢
是不是可以开放由任何人检举
大家在讨论板规 我觉得怪 又有案例 所以才提出来讨论啊
完全没有冒充板主的意思
rocfrank 你自己也在
#1Gv5TbkS (L_PTTAvenue)中说明了
"本人接任CCR板主之初後所公告的板规 因疏漏下未规范到此情况 以致无罚则可处置
故第二板板规已有所归纳了 "
所以我觉得我的讨论是有用的
我以为rocrank 你已经在
#1ICp_sxt (CCRomance)公告说
希望能藉此广纳建言 听取民意 在板友参与下以形成公共意识
但 提醒一下 讨论勿 偏离本板板旨范围 及 保持理性和平讨论气氛
对於 [板务] 文 板主将以较宽松的执法处理 不必担心言多必失 发言也请自制!
我完全都是在讨论
我完全没有冒充板主或以板主相似之ID达误导视听
我不知道为什麽rocfrank 你会这样判
rocfrank 你在我检举的案子说不可以片段
结果自己检举证据之文章剪裁过於片段之叙述"裁判"
你根本就是双重标准
rocfrank 你在我检举overseaking人身攻击的案子
说广纳建言 不必担心言多必失
结果我完全都是在讨论板务的文章 却这样判"水桶"
根本就是双重标准 违反比例原则
我就是觉得tnfsh810124的言论应该有人要可以跟板主检举 才拿出来讨论
这是当初你定的板规
三、闹板定义
1. 冒充板主或以板主相似之ID达误导视听、或公干本板全体板友或板名之发文。
2. 一日三篇以上发文,已妨碍到看板秩序者。
3. 同时触犯发文规范中达两项以上经判断为恶意者。
以上违者删文或劣退,并判处水桶三个月~六个月,累犯加倍水桶。
里面没有什麽 重复发文 的定义
tnfsh810124 的发文说的是板主 所以依照你的解释只有当事人板主rocfrank 才能检举
其他人不能主动检举为什麽是误导视听冒充板主?
我就是觉得这样很怪 难道不能提出来讨论吗
我认为你剪裁过於片段之叙述,刻意断章取义 来处罚我
请解除六个月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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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点: 闹板直接被踢出站而不是该板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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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5.25.141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hateOnas (114.45.25.141), 时间: 10/03/2013 18:34:11